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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惩会处分申诫 赖清德:推动改革不计毁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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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惩会处分申诫 赖清德:推动改革不计毁誉
记者陈俊廷/台南报导 2015-10-30 18:10
公惩会处分申诫 赖清德:推动改革不计毁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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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资料照。(记者陈俊廷摄)
因李全教涉贿,南市长赖清德拒进议会逾200天,司法院公惩会今(30)日议决申诫。赖
清德发布声明指出:“坚持改革、捍卫台湾,是他弃医从政的理想,推动改革不计毁誉,
不会因为这个处分而有任何改变,请社会继续支持,让地方黑金改革能够成功,让台湾政
治更清明”。
南市议会第2届第1次、第2次临时会,以及第2届第1次定期大会开会期间,赖清德因不满
议长李全教涉贿,法院迟未宣判,因而宣布司法未厘清前不进入议会备询,因而遭监察院
弹劾,司法院公惩会今10月30日日议决申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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