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一打四、对方1死3伤 防卫过当判10年

楼主: koko147 (心情电梯)   2015-10-30 15:20:32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铭言:
: 如果四个堵一个
: 情急之下把对方打成一死3伤
: 判10月都过重 该判无罪才符合公平正义
: 判10年根本是超级恐龙司法
: 但是如果危机已经解除
: 还追上去把人杀了
: 那就已经有超过正当防卫
危机已经解除?
放屁
对方四个人下车拿辣椒水泼你眼、拿棍棒打你
你拼了命打退他们
对跑方上车
你如何判断 1.对方会不会开车撞过来?
2.对方会不会去载其他人来打你?
3.对方车上还有没有其他更具致命的武器?
4.对方只是累了要上车睡觉,睡醒之后再来打你
还是你他妈法官觉得
5.对方准备上车拿钱来跟你道歉
如果你不幸国中的学区是在一个垃圾混混出没,好坏班成绩天差地远
然后坏班勒索中等成绩的班级,只是因为好班老师会管
其他放牛吃草你被勒索是你家的事
你不练到能一次做50下伏立挺身以上就准备被吃死的地方你还会这么天真吗?
他○的○○
: 所以这个案例 新闻根本写得不清不楚
: 有在误导大众之嫌
: 这不是一个大报该有的水平
: 还有台湾司法确实对受害人较不利
两造都不是好东西没错
不代表谁可以杀死谁
只是决定出手打人的那方就没有法律责任?都没有伤害问题?
被围殴的天生活该?
也对啦,法官是考试之路的胜利者
怎会知道被勒索、围殴的恐惧呢?
: 古惑仔把人打死 打成植物人
: 判10年以下判例一堆
: 所以这个案子就算防卫过当
: 判10年也明显过重
怎不说垃圾○○轻放打人的垃圾?
还是因为都是垃圾彼此惺惺相惜?
只差一个很会考试一个很会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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