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监察院的实质公用是什么
刚查了一下维基
学理根据
监察院的创设,源自于孙中山五权宪法的理论。模倣中国古代中国御史谏官制度(御史台
、都察院),用来限制国会代表的民主立法力量,剥夺国会的纠察与调查权,以增强行政
权,避免立法院权力过于独大无法制衡,所以有别于三权分立,把国会的纠察与调查权独
立出来。
在瑞典的议会监察使,与监察院类似,但是它存在的目的,在于增强立法权的行使力量,
以制衡行政权的扩张,在学理上与三民主义中的监察权不同。瑞典议会监察使是一个独立
机构,直属国会。
人家是谏官 可是我们的是贱官吧
掌权者的特赦机关? 掌权者的追杀机器?
进可攻退可守 真是厉害厉害
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