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梦实在是过于专业和艰涩难懂,
就想说去宫庙里面找个师傅解梦看看,
怎知道刚骑车,对面一辆摩托车忽然逆向冲了过来,
因为闪避的关系,不小心就撞到路旁的小摊贩,
就这样又晕了过去。
又来到梦中,只是这次不是在学校,而是在宫庙中,
看着庙公带着笑意的眼神看着,又知道这次他老人家又要开示解签。
不等他开口,我就先把过去两天的梦告诉他,
只见庙公双手一甩,要我示意别再说了。
庙:看图最快。
这是你两天来梦的刚性和相对刚性的评分表,整理好了。
图片连结:
总分1000分,35项评选内容,7项属于有争议的刚性和相对刚性。
我:(点点头)
庙:别说我偏袒谁,7项刚性和相对刚性项目,总计185分,庆副只得21分。
在7个项目中,已经失分了164分,换句话说,庆副满分最多到836分。
但是想也知道,怎么可能其他项目都会满分?
我:所以到底最后的总评分是多少?
庙:看图最快。
这是最后的评选委员评分总表,
图片连结:
有没有发现诡异的地方?(指出黄色)
竟然有五位评委分数给庆副的分数超过836分,
这不是图利厂商?什么才叫做图利厂商!?
评分如果用自由心证的方式,干嘛要给评分规范?
直接送钱给庆副做就好啦!?让他出事情再让全民买单,是否?
我:这看起来的确很不合理。搞不好是低价取胜?
庙:你再仔细看标价,苔船是349亿元,庆副还多3300万元。
标价相近的情况下,庆副最高分数是836分状况下,
还有人可以评分超过836分,蒙着眼评分?
评选委员和海君要不是没了良心,就是蒙着眼睛写分数。
哪一个人跟我说说看,最有利标是这样的?
就算是低价抢标,庆副还比苔船多3300万元,整个就是不合理。
我:难道现场没有人阻止或是提醒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庙:有阿! 但是不提也罢,就像是两个空气般的存在
国防部采购室2位列席人员却在这个时候装傻装死,
不提醒海军【有无浪费公帑情形】和【有无待协商项目】,
嫌麻烦,不想也不愿作“价格协商”来为纳税人省钱,
竟然在海君律师的引导下,直接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得标厂商。
我:难道有这样的法条规范吗?我怎没听过这样的协商和抽签方式?
庙公翻起一本厚厚的法典,上面写着政府采购法。
庙:第56条第1项,
“评选结果无法由评选委员会过半数之决定,评定最有利标时,
得采行协商措施,再作综合评选,评定最有利标”,
若已符合综合评选三次,仍无法评定最有利标时应予废标。
另外,协商项目为“价格”部分。由国防采购室分别通知厂商展开协商。
我:看起来真有这么一回事。
如果是外行的人,光看那评分总表,只会片面看到庆副和苔船的评分差不多,
最后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
但是如果看那相关细项,庆副根本不可能得到最有利标,
那评分不合理和偏袒的可能性实在是太高。
庙:小老弟,所以前几天你做的梦才有它的意义,因为要解释清楚,
这事情不能乱呼咙,都是有凭有据。
其实还有更令人厌恶的事情正在发生,
那就是关于政府法令的解读,有人恶意或是故意取解法令的意义。
在所有政府机关撰写合约的时候,包含海君和国防布,
对厂商要做的事项全部都用【应】,
对政府机关要配合的事项全部都用【得】。
我:这两字有什么学问?
庙:【得采行协商措施】的【得】被国防布和海君扩大解释为机关的【行政裁量权】,
任由国防布和海君决定【为】与【不为】,根本就是曲解本意,
这样一来直接送钱给厂商就好了,搞得大费周章?到头来把人民当白痴耍?
还冒着将来被调查的风险。
如此一来,【政府采购法】在本案真的是形同具文,只是参考用罢了!
在政府采购法当中,对政府机关而言【得】就是【应为】之意,
如果国防布和海君曲意误解【得】为机关的【行政裁量权】,
岂不造成机关的【行政裁量权】大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益吗?
最终人民要共同负担起这种错误的结果,试问,公平吗?
我:不公平。
庙:小老弟,你该醒了,还有很多事情要等你去办,我送你一张纸回去
究竟海君会不会蛮干呢?就让我们到11/3号见真章吧
但如果真的这样做了,人民似乎不能做些什么?
难道你要求乡民一人一信去告状吗?就算告到最上头,也不见得有人出面,
小老弟已经梦了这么多天,还是没人肯追,没人肯查,没人肯出来说真话,
你难道要继续梦下去吗?
我:也许过了11/3,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改变,但只要有改变的机会,
就要不断梦下去,至少我努力过,尽力过,但我也害怕因此而一睡不起,
但梦过的内容总有人会想起,曾经发生这样的事情,
但却没有人愿意相信、注意。
庙:唉
说完庙公就在面前比起一个手印,我就忽然晕了过去,醒来就在医院急诊室中,
手上拿着一张纸,似乎是名单的样子,
但是由于经过雨水淋过,有点模糊不清,可能要等精神好之后再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