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附上了监察院的公报
http://tinyurl.com/ojrvoue
其中第73页是台北市研考会主委陈铭薰的财产申报资料
http://imgur.com/Ll8Tg8J
可以看到有一笔土地、四笔建物总共五笔不动产
我是第一次看这种表格,想请问以下的理解是否妥当
土地
面积(平方公尺) 权利范围(持分) 实际持有(平方公尺) 坪数
8645.58 65/10000 56.203 17
建物
面积(平方公尺) 权利范围(持分) 实际持有(平方公尺) 坪数
228.97 1 228.97 69.26
1823.93 279/100000 50.89 15.40
19930.75 259/100000 51.62 15.62
19930.75 318/10000 63.38 19.17
这样子的土地及建物财产登记在实际上代表的情况是如何呢
某些推文所说的拥有"五栋房产"在这样的资讯下还成立吗?
依在这些土地及建物所在的地段
新北市树林区大学段二小段
这些不动产的现有的行情价值大概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