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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陈英铃老师脸书
‘会中我认为,美河市案提起再审有理由。但要认定苏永钦大法官在报纸上发言违反法官
伦理,还有待进一步证据。苏永钦大法官偕同(不同?)意见书早就指出:“美河市案”
被征收土地根本是机厂用地,不是毗邻地区,因此不在本件解释所要合宪限缩的范围 ,…
原因案件也无救济可能.”只是大家都不看他的偕同意见书,只看李震山大法官“任性者
的独白”,还有陈新民大法官“人民手中必然握有一把复仇的匕首。”于是他只好跳出来
,再重述一遍协同意见书。
没想到,我这番发言惹恼顾立雄大律师,他为这个案子,花费心血无数。怎能说他没看苏
大的偕同意见书。于是顾大律师当场问我,请问陈教授,“你说的苏大法官偕同意见书在
哪一页”。我当场上网,指出在苏大偕同意见书第16页第10-11行。以及倒数第6-7行。这
下不得了,顾大律师马上说,他手上的版本是司法院寄给声请人的版本,为何没有我念的
这些文字。这才揭开,原来苏大法官的偕同意见书有“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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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在16页增加了52个字呢~~
这可不是误写误算可以解决der...
那句老话怎么说?
‘司法尊严就有如皇后的贞操般不容………(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