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狼教授下FM2性侵博士生 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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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大学周姓副教授带一名博士班女学生到马来西亚参加学术会议,
遭女学生指控下药性侵,马国检方以证据不足不起诉,
但警政署驻马国警官在周的行李箱查扣FM2,女学生返国验尿也有FM2反应,
台中地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周八年徒刑,本案可上诉。
周姓副教授否认下药性侵,辩称两人是男女朋友,案发前已有多次性关系,
当天合意性交,未下药,查扣的FM2是医师开立的助眠药物,
他质疑马国检警对被害人采血、采尿检验,都未验出被下药,
为何女学生回国后才验出FM2成分?
但检审查出,女学生搭机返国时才开始怀疑被下药,
马国检警作的毒物学检验可信度显然不高;
且警政署驻马国李姓警官在周行李箱查扣FM2药物及含有FM2粉末的塑胶管,
并证称看到被害人时,她反应迟钝,合议庭法官认为若非药物作用,岂有可能。
判决指出,周男是女学生的指导教授,
两人出国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仍留在市区逛街购物,
被害人买瓶装椰子水饮用,周趁她不注意掺入三级毒品FM2。
被害人饮用掺药的椰子水,四肢无力想睡觉,两人返回旅馆各自回房休息。
周借口询问女学生有无拿他的房卡,进入房内趁机性侵得逞。
过程中被害人一度惊醒,但四肢无力,无法反抗。周离去后,
她以通讯软件将此事告知在台湾的男友,并请旅馆柜台向马国警方报案;
男友也向驻马代表处请求协助,被害人返台后报案。
校方表示,女学生曾向校内性别平等委员会申诉,因不愿具名无法调查;
既然一审已判决,会依规定将周停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