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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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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爱帮儿拍照 妻怒休夫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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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姓女子2010年在“爱情公寓”认识蔡男,交往1年多后怀孕,2人在儿子出生前10天结婚
,婚后简女指控,丈夫爱拍照的程度“异于常人”,不仅拍她坐月子脸色不佳的照片,连
儿子哭闹、大小便或挖鼻屎也要拍特写,让她受不了,双方还因坐月子费用等事爆肢体冲
突,简女诉请离婚,台北地院认为双方为拍照等事争执,演变到互告伤害,又已分居,判
准离婚;仍可上诉。
卡通《樱桃小丸子》里,小玉的爸爸也酷爱用摄影记载生活点滴。简女指控,丈夫爱拍照
的程度不遑多让,常不顾周遭亲友感受,就用手机或相机一直拍、一直录,她产后虚弱不
想被拍,但丈夫还是硬拍,就连她坐月子时,护理师推小孩或她抱小孩、喂奶、推进推出
都要拍摄,还不顾婴儿洗澡区不对外开放,强行冲入拍照。
简女指出,儿子打预防针时,夫竟要求分2次注射以利取景,有一次半夜2时许她起床挤奶
,发现小孩哭闹,夫竟没照顾小孩,而是立好脚架以闪光灯拍摄儿子,双方为此争吵,还
僵持至天亮,2人婚后争吵不断,也有肢体冲突,双方最后决定分居,她委请律师颜瑞成
诉请离婚,并要求夫月付儿生活费2万5000元。
台北地院认定,2人为拍照、儿子照顾等问题争执不断,已相互提告,夫妻信赖关系破裂
,又已协议分居,婚姻已有破绽,难以维持,判准离婚,儿子由母亲监护,父每月应付1
万3500元生活费至儿子成年。(刘志原╱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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