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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1千元扯被抢 fb爆料变造谣罚3万
别再网络乱po文!新北市新庄区1名40岁张姓女子,日前不小心遗失1000元现金,深怕遭
家人责骂竟向友人谎编自己遭抢,事后又在脸书某社群网站,煞有其事po文要民众路过小
心。警方昨晚约谈3人到案说明,侦讯时,张女坦承虚构遭抢,而PO文2人则推给张女说谎
所致。警讯后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3人。
警方调查,40岁张女,日前因遗失1000元,怕遭家人责骂,竟向友人谎指,周日晚上骑车
经过新北市泰山区全兴路跟新北大道路口时,遭手拿棍棒与尖刀的2名恶少拦下行抢,张
女还企图反抗拒给,惨遭2恶少殴打,并将数千元现金强抢逃逸。
张女友人听后,于翌日透过脸书陈述此事,脸书“新北新鲜事”社团许姓管理员也随即发
布讯息,煞有其事直指张女口述“经过全兴路跟新北大道路口,被2位年轻人骑轻型机车
,一个壮硕、一个瘦年约20到30岁,2人拿棍棒一个拿尖的刀子,叫张小姐拿出钱财,张
小姐不愿意,就被殴打成伤被抢走几千块…”还向某电子媒体投诉。
警方表示,消息一出,引发附近民众恐慌,辖区泰山分驻所警主动调查,调阅路口监视器
画面,并未发现其所指称案发时间、地点有疑似抢夺情形,陆续通知许姓管理员、蔡姓男
子以及自称被害当事人的张女到案说明。
未料,张女到所仍坚称自己确实遭抢,经警方给予监视器画面查证事实,张女才向警认错
,坦承是自己编谎捏造。警讯后,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散步谣言,影响
公共安宁者”,对许、蔡、张等三人裁处3万元以下罚锾。
泰山分驻所长潘瑞昌呼吁,民众在网络凭空捏造、窜改PO文或擅自发布未经证实之讯息,
进而影响社会安宁秩序都是触法行为,警方绝对会依法究办,民众可别以身试法。
律师廖芳萱表示,虽然张女仅告知友人遭遇此劫,并未在网络PO文陈述,但仍涉及“散步
谣言,影响公共安宁”,可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裁罚。倘若张女有向
警方报案,经警调查证实张女捏造,那恐另涉及诬告罪。(突发中心曾伯恺/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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