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富商送保时捷 女友反劈腿车友
【简铭柱、孔德廉╱台北报导】北市一名富商去年初认识一名美魔女,富商除每月提供十
万元生活费,还带她出国旅游,甚至买两百多万元钻戒,并将保时捷休旅车Cayenne登记
在女友名下,共花了约千万元,不料去年底富商见女友住处车位停了一辆陌生的Cayenne
,怀疑女友劈腿,愤而将女友的保时捷开走,并过户回自己名下,女友不满提告,检方调
查后认为富商不算窃盗,仅依伪造文书罪起诉。
检警调查,黄姓富商(四十七岁)在屏东经营养生餐厅起家,专做陆客团生意,他曾有两
段婚姻,去年透过婚友社认识外型酷似艺人苗可丽的林姓美魔女(四十二岁),双方开始
交往。
黄男昨向《苹果》表示,他以结婚为前提和林女交往,每月提供十万元生活费,更帮女友
结帐一只两百多万元的钻戒,还将交往前买的保时捷Cayenne登记在女友名下,女友还开
心成立Cayenne车队,常与车友聚会,未料去年底两人赴日旅游,发现她自拍传给一名陌
生男子,怀疑遭背叛。
黄男表示,他和女友回台后,无意间撞见女友住处的车位,停了另一辆陌生的保时捷
Cayenne,他怀疑女友劈腿,打电话、传LINE都不回,他愤而持备分钥匙将女友的保时捷
开走,隔天再拿女友的身分证影本、私章、车籍资料,请人将车籍过户回自己名下。
林女发现车籍遭过户,怒告黄男加重窃盗、侵占、侵入住宅、伪造文书等罪。
女批富商没格局
黄男向检警说,双方当初讲好“借名登记”,并出示事后林女曾传讯:“你自己说车子要
送给我的,你怎么这么没格局?”他则回:“对呀我本来要送妳,但我现在不爽。”
检方向车商求证,证实车子是黄男所买,认定车是“借名登记”在林女名下,且黄男未开
锁闯入林女家,因此加重窃盗、侵占、侵入住宅予以不起诉,但黄男的确冒用林女的身分
证影本等物,因此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
对于富商的指控,林女昨说:“他的指控我一概不回应。”表示目前正进行诉讼,“讲什
么都不方便。”
触犯伪造文书罪
律师廖芳萱说,物品一旦赠与不能随便取回,富商因冒名使用林女身分证影本等物品,已
触犯《刑法》伪造文书罪,最重恐面临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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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不景气 大家共体时艰 结果原来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