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狗屁不通的法
说是假处分, 别忘了, 这种东西假处分不像一般民事,
假处分只是开始这样, 后面还有冗长的官司,
这个可想而知, 假处分下去几乎就不会变动了,
PO文者也不太可能去真的声请再议、甚至打官司说我的文章不是霸凌,
然后平台业者再去恢复那篇文章。
也就是说, 假处分可说是会变成真处分,
然后一切都是交由一个民事庭的法官的判断就可以达成。
1. 荒谬到了极点, 这国家的言论可以被这样限制。
2. 要多少法官来应付这种狗屎烂蛋?
这个政权根本是在打台湾民主自由的算盘,
因为他快倒了, 就像当年戒严、动员戡乱一样,
他要自保, 所以开始动歪脑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