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未来网络霸凌文 平台业者须移除

楼主: IceCococaca (嘟嘟鲁)   2015-10-22 18:42:46
※ 引述《sidvrra ( )》之铭言:
: ※ 引述《nakibasara ()》之铭言:
: : 中时电子报
: : 2.完整新闻标题:
: : 未来网络霸凌文 平台业者须移除
: : 3.完整新闻内文:
: : NCC昨(21)日公布汇流五部法中新增订的“电子通讯传播法”草案,任何涉及张贴侵权
: : 的文章、内容,或者涉及毁损名誉或霸凌,服务提供者或网络平台业者必须移除争议内
: : 容,不然恐涉及刑事责任,但宽带网络提供者则可免负相关责任。
: 上面的违法内容不是已经有法令可以处理了?
: 侵权、毁损名誉或霸凌,这些都已经有多少判决了
: 看是智慧财产权相关法令、刑法、民法都可以处理呀。
: 电视媒体中国党买的差不多,反正有的是钱,之后网络媒体也顺便买下来
: 之后就变成网络平台中国党想删除哪些文章就删哪些文章
: 反正判定标准也是平台业业者自己认定呀~
: 买好网络平台之后就真的是 球证 旁证 加上主办 协办 所有单位 全都是我的人
同意
这件事情之前太阳花、市长选举、小模同业竞争自杀事件也炒过了
明明就有一堆法条可以使用,还硬要列出这种废物法
"任何涉及张贴侵权的文章、内容,或者涉及毁损名誉或霸凌"
请问这些东西有哪一条台湾没有法律可以对照?
为什么要特别搞出一个东西,尤其是总统大选之前的这个时期
说到底,判定标准到底是如何呢?
“朱立伦明明说过26次做好做满,却又违背自己的承诺,抛弃新北市民”
这个依照NCC的标准算不算霸凌?
“欧阳XX每周至少1篇没有用的报导出现,等知名度有了之后在开始上节目
台湾演艺圈有够烂”
这个依照NCC的标准算不算霸凌?
“最佳间谍奖止兀桑多次没经过原著同意使用侵权图片,是否应该自行下架”
这个依照... 阿 NCC你管不到FB啦 颗颗
至于还想管到youtube,这个我就不太懂有没有权利跟为什么了
是怕自己失言的影片被无限备份吗?
作者: nocallmom (有这东西?)   2015-10-22 18:44:00
不能同意更多 蔡英文当选大家连署废掉NCC
作者: sidvrra ( )   2015-10-22 18:44:00
怕的就是无限备份+无限转载呀
作者: dritcritx   2015-10-22 18:44:00
应该是想让平台业者自我审查进一步造成寒蝉效应
作者: yuhurefu (锻えてる!)   2015-10-22 18:44:00
怕有备份被打脸打到连他老爸都认不出来
作者: gmooshan   2015-10-22 18:44:00
下对上不算霸凌 你还没觉醒所以不懂 是吗?
作者: Klosr   2015-10-22 18:46:00
废物单位 不该废掉吗?
作者: caesar95   2015-10-22 18:47:00
还有那些被认为是80的言论、嘲讽影片 都可要求删除/封锁
作者: nedswans (知识就是尊严与力量)   2015-10-22 2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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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伦’提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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