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警撞死姊妹 行车纪录器“刚好”故障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15-10-22 14:43:05
※ 引述《joyfound (羊)》之铭言:
: 苹果日报 http://goo.gl/JxjLvo
: 结伴买菜孝敬百岁母 家属控警护短
: 【俞泊霖、詹智渊、王乙彻╱连线报导】彰化一对七旬洪姓姊妹,昨结伴骑车外出买菜,想
: 下厨料理孝敬家中一百零二岁的母亲,未料返家途中遭女警开巡逻车撞上,双双不治,警方
: 宣称警车的行车纪录器刚好故障,也低调不愿研判肇事责任。由于警车留下逾十公尺煞车痕
: ,还失控几乎撞断电杆,死者家属质疑警车超速、官官相护,要求检方查明真相。
: 记者昨晚到丧家,邻居说人瑞老母有问家人两个女儿外出买菜怎么还没回家?家人骗说两人
: 擦撞送医治疗,还不敢让老阿嬷知道两个女儿死讯。
: 车头撞毁两警轻伤
: 警方调查,昨早八时三十分芳苑分局交通分队女警王喻微(二十八岁)载分队长吕哲维从分
: 局出发,载弹药要前往汉宝靶场,警车未开警笛及警示灯,北上行经台17线五十五公里处与
: 中央路口时,在内侧车道撞上林洪玉花(七十八岁)、洪素玉(七十二岁)姊妹共乘的机车
: 。
: 两妇连人带车被抛飞十余公尺,紧急送医仍伤重不治,现场血迹斑斑,妇人采买的鱼、蔬菜
: 散落一地;警车撞击机车后,失控右偏撞电杆才停下,这辆月初才交车的警车,车头严重毁
: 损,车上两警轻伤,辖区警方为避嫌,事故改由溪湖分局侦办。
: 骑机车老妇无驾照
: 王喻微向分局回报,车速未超过速限七十公里,她目睹机车穿越车道,往右闪躲才撞到电杆
: 。溪湖交通分队调查,双方未酒驾、路口都是绿灯,南行的机车疑似左转穿越路口,才遭警
: 车撞上,骑士洪素玉无驾照。
: 事故现场留下逾十公尺煞车痕,警车几乎撞断电杆,林洪玉花的外孙质疑警车车速过快。对
: 警方宣称行车纪录器坏掉,林洪玉花儿子林统领痛批:“官官相护、无法接受。”警改会发
: 言人马在勤批评,行车纪录器平常就应养护,发生事故警方却说坏掉,当然会引来质疑。
: 女警道歉承诺扛责
: 彰化县议员曹嘉豪表示,一般车祸警方通常会尽速调阅相关画面厘清初步肇责,此案警车是
: 新车,行车纪录器竟然“坏了”,影响警方客观公正立场。
: 芳苑分局上月自制交通安全短片,王喻微曾担任主播宣导预防事故,没想到她却遇上死亡车
: 祸;事故发生后,王女右手擦伤且受到惊吓,直到昨下午才作笔录,并由芳苑分局长郑文铭
: 陪同,向死者家属鞠躬表达歉意,承诺会负起全部的责任。
: “左转应让直行车”
: 郑文铭说,王刚休完产假两个月,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会先让王喻微放假调整心情。昨晚
: 检方相验后,认为王喻微没有逃亡之虞请回,王向检方说,当时车速未超过速限,目睹机车
: 穿越车道已来不及煞车。
: 彰县交通队组长萧汝上说,该路口虽未规定机车要两段式左转,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
: 例》左转车应让直行车先行。律师张宗存说,肇事警涉刑期五年以下的业务过失致死罪,提
: 醒死者家属提民事求偿时,要申请国家赔偿流程,若走一般民事求偿,法院恐驳回,至于骑
: 士有无驾照不一定和事故有因果关系。
: 肇事警王喻微小档案
: 年龄:28岁
: 学历:警专25期,从警7年
: 经历:派出所
: 现职:芳苑分局交通分队女警
: 事蹟:芳苑分局交通气象预报主播
: 家庭:丈夫从警,育有1子1女
: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 车祸处理程序和自保
: ◎打开故障警示灯或车后放故障标示,人撤离至安全处
: ◎发生伤亡事故,勿移动现场,打119求援,并尽速报警
: ◎以相机、手机蒐证事故现场或被撞痕迹
: ◎不得已要移动车辆,先使用粉笔等标示车四个角或四轮位置
: ◎亲人可协助伤亡家属申请调解,如有必要提出民事求偿
: ◎若是客运业者肇事,可向监理机关申诉
: 资料来源:东势警分局交通组长毛国匡
键盘鲁蛇来分析一下
*两位死者部份
a.无照但双载
b.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 (且可能系无预警内侧车道直接回转)
c.未两段式左转
d.年纪已大(7x岁,且还有102岁母亲 T^T)
*肇事女警
a.有合法驾照 执行勤务但非追逐中
b.直行车 有优先路权
c.年龄28岁
d.唯一可疑点为10月刚添购的新车 但车上行车记录器故障
当然行车记录器现在已经相当普遍了
但是
有 法 律 规 定 一 定 要 装 行 车 记 录 器 吗 ?
或者
一 旦 肇 事 方 提 不 出 行 车 记 录 器 就 推 定 责 任 在 肇 事 方 ?
并没有好吗?
当然这不能说不是可疑点之一
但是最多就是厘清真相少了一个手段罢了
假如今天肇事者是小鲁我
或者正在看文准备按2的你 或者任何一个乡民
会说因为我的行车记录器坏了 或者我根本没装
所以我直行车撞死突然转弯的老三宝却是我的错?
不可能嘛
那为什么那么多乡民有这种奇怪的双重标准咧?
就事论事来看
无照 双载 年老 (可能无预警)转弯车 违规左转
这件事故的责任几乎就已经定调了
因为肇事者是警察
就在那边靠杯这一定是肯定是绝对是官官相护的
是通灵了还是有预知能力?
看到黑影就开枪吗?
还有人在那边说两段式左转本来就是不好的设计巴拉巴拉的
不管他设计上好或者不好
在 他 被 改 掉 前 都 应 该 要 遵 守 好 吗 ?
妈的 不然以这种屁话为理由
每天光是销掉机车未两段式左转的单大概就有几万张吧!
虽然死者年纪很大 家里还有百岁老母令人鼻酸
但是法律上事故责任归属就是这样
就手上有的证据 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这件案子就目前有的资料来看大概就可以看出走向了
除非有什么行车记录器是遭人为刻意破坏的事情
讲白一点
退万步言就算真的女警的车超速 那也不过就是与有过失罢了
就责任衡平上从0:10变成3:7最多4:6
乡民们问问你自己就好
你直行在快车道上 左边呼然窜出一台双载老人的机车
不论有没有超速 你来得及反应并且及时煞停?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4-10-22 14:43:00
本来不是说是警花吗?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5-10-22 14:44:00
中肯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10-22 14:44:00
本来就不是警花了=_=
作者: mingyan (mingyan)   2015-10-22 14:45:00
车头都撞烂了 这不是超速什么是超速速度再慢一点的话 或许不会弄出人命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10-22 14:46:00
这篇很趣味
作者: aowert (真ㄉ不知道)   2015-10-22 14:47:00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0-22 14:47:00
哈 什么时候不坏 出事的时候就刚好坏了 这要怎么护航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5-10-22 14:49:00
科学办案 拿同样的车头来试验要时速多少才会撞烂
作者: XWSL (XWSL)   2015-10-22 14:49:00
完 全 没 有 画
作者: topyray (topy)   2015-10-22 14:49:00
分析的不错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5-10-22 14:49:00
坏了要护航啥?就算没有都行的东西,坏了会怎样?
作者: topyray (topy)   2015-10-22 14:50:00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5-10-22 14:50:00
应注意而未注意 业务过失致死
作者: litwild (野)   2015-10-22 14:50:00
太中肯,有些人会不能接受,尼懂吗? 原谅他们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4:52:00
a.无照双载 ----> 只涉及行政罚问题,你如果要谈法律规定上的肇事责任归属,拿这点出来只会显得不专业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5-10-22 14:52:00
19号就坏掉的东西 说成或才坏掉 意思就是只要坏掉就是警察要赔的意思~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4:53:00
b.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这点死者可归责是肇事主因我想大家都没什么争议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4:53:00
你讲的是没错,但上篇风向就是想带没超速超不超速的确不能用车头去判断,然后现在又没纪录器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4:54:00
c.未两段式左转 --关于这点请去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9
作者: GORDAN830123 (狗登)   2015-10-22 14:55:00
然后又要开始 死者为大 吧啦吧啦的
作者: ilovelol (我爱英雄联盟)   2015-10-22 14:55:00
三宝大对决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4:55:00
条、第102条,不是所有的路口机车都必须要两段式左转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4:55:00
你的逻辑没问题,所以现在出事一堆没画面是最好的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4:56:00
如果懒得看,内文也有彰县交通队组长萧汝上的说法可看d.年纪已大---这点也显得不专业,除非法规有规定70岁不准上路,不然肇事因素跟他年纪大也扯不上边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4:58:00
讲白都没画面,你要说对方违转让你没反应时间也没证据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4:58:00
而且现在不是在比赛车祸的胜负,而是女警在此车祸中会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4:59:00
可能他真的违规,但没有反应时间的因素难讲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4:59:00
不会因为超速或进入无号志路口未减速而有肇事次因问题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5-10-22 15:00:00
光是a点警察就无责了啦 没驾照 法律面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路上行驶车辆 一堆在那该官官相护 行车记录器刚好坏掉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00:00
如果有,在刑事上就会有过失致死的问题,你举的女警abc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5:01:00
老三宝的问题一直都存在,现在重点是警三宝有没有问题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5-10-22 15:02:00
这个硬要说过失致死 逻辑和乡民最度烂的应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02:00
行为能力下降后造成危险-->请就违反规则的驾驶行为讨论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5:03:00
现场那惨状,你觉得到底是应注意而未注意了什么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5-10-22 15:04:00
就根本不适用啊
作者: season2011   2015-10-22 15:04:00
违规一堆 这不就是最标准的三宝 这也护航得下去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04:00
现在问题的点就是与有过失阿 囧 女警不会是肇事主因但有过失就有过失致死的问题这不是一个合理推论好吗,没有人车祸鉴定责任时拿年纪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5:05:00
现在就是有没有过失结果都没画面,靠15m跟烂车头判断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05:00
来讨论的,请拿驾驶行为本身作讨论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5:06:00
然后上篇跟你说没超速,你觉得这可信?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07:00
那么请告诉我你所谓不可能成立的理由在哪?事故责任归属只看法律上有价值的事实,你要拿不相关的年纪跟无照去讨论,顶多只能讨论乡民风向往哪偏
作者: onking3210 (色女狼)   2015-10-22 15:09:00
反串失败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09:00
跟两段式左转无关 主因是转弯车未礼让直行车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5:09:00
女警abcd就是少了现场证物判断,车痕跟车体状况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09:00
除非肇事责任由乡民投票决定,不然我看不出来意义何在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5:10:00
当然你abcd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10:00
两段式左转 是内侧禁行机车的衍生产物 跟事故无关
作者: sboy1111 (珠宝人)   2015-10-22 15:11:00
因为d所以只能从其他地方去看,这很正常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5-10-22 15:13:00
虽然知道问题都在妇人身上 但说行车纪录器"刚好"坏掉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13:00
两段式左转从来就不是所谓保护措施 那是禁行机车下的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13:00
我唯一能同意你的,只有监视器坏掉只是没举证而已,不
作者: capitalofz   2015-10-22 15:13:00
键盘鉴定 不用这么麻烦啦 交3000就可以鉴定了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14:00
能作为女警有责的理由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10-22 15:18:00
为什么你这么笃定会以过失致死起诉,但不会成立呢?
作者: hsuchihjung (阿荣)   2015-10-22 15:20:00
中肯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5-10-22 15:21:00
在南部就碰过一个阿婆骑机载三个孙直接外侧车道大回转还好远远看到她就觉得他怪怪的有减速 不然早撞上了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24:00
以这个路口来说 内侧有禁行机车 须待转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24:00
新闻看不到事故现场图等资料,女警有无过失我的确没办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25:00
只是我一直强调一点 待转与否跟事故本身无正相关没待转违法 不代表危险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该)   2015-10-22 15:25:00
他有待转就不会GG了阿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26:00
法很确定,但实务上对于行经无号志路口的规定,也就是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26:00
这是把待转跟安全连结在一起的直线思考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27:00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93条-应减速慢行作随时停车准备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5-10-22 15:27:00
如果这个路口依法应该待转 没待转直接撞上 当然是没待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27:00
待转的两个必要元素: 禁行机车or待转指示牌除此之外都可以直接转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5-10-22 15:28:00
转的人的错啊~ 除非这个路口不应待转 那就没话说了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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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几线道也无关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28:00
以警车的时速过那路口,我实在不觉得实务会认定无过失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29:00
把错全部推到无待转人身上 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思考方式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29:00
paris你错了 三线道以上的道路也是要待转的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10-22 15:29:00
就一堆87乡民连真正的肇事原因都不看,在那边刚好坏掉,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30:00
过失之嫌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5-10-22 15:30:00
是不能坏掉一个月没修?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30:00
至于肇事路口内侧有禁行机车的依据是照片? 那新闻内的交通组长说法是?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5-10-22 15:32:00
如果那个路口依法应该待转 不待转的人 出事当然有肇责但也不是把错全推过去 其他情形 包括转弯车不让直行车
作者: s755369 (雫物语)   2015-10-22 15:33:00
理性推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33:00
把错全部推到无待转人身上≠错不在他 比例问题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5-10-22 15:33:00
或警车有无超速 也都要考量 不是都推给她 也不能否认她
作者: lecheck (小调皮)   2015-10-22 15:33:00
搞清楚是公用巡逻车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5-10-22 15:34:00
有肇责 毕竟她的违反规定 确实是出事的原因之一 也不用护航说成不待转跟出事毫无关连囉~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35:00
那个交通部的回函只讲了部分,99条的规定是在三快车道以上单行道道路,行驶于右侧车道或慢车道者,应以两段方式进行左转弯 ---> 而不是如你所说的都可以直接转纪录器那部份我是同意的,死者肇事主因我也没有意见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39:00
99条不能只看部分99条最前面是这样写: 机车行驶之车道 应依标志或标线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39:00
过失部分见解就不太一样,这只能等车祸鉴定报告出来
作者: a40494 (田埂牧者)   2015-10-22 15:40:00
虽然我同意你的别看黑影就开枪 但先把法律构成要件的故意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40:00
我讲的是第二项 你引第一项是哪招 = =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43:00
机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转弯,应依标志或标线之规定行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43:00
我觉得很多人思维是这样: 没待转死好 乖乖待转不就
作者: secret0409 (翘脚)   2015-10-22 15:43:00
就算没坏也可以不提供阿
作者: lycanlucian (鲁西恩)   2015-10-22 15:43:00
媒体乱象 耸动一点 无知民众高潮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44:00
;无标志或标线者,应依第一百零二条及下列规定行驶:所以在无禁行标线/待转标志的时候,你还是要看第二项的在三快车道以上单行道道路这部分的规定,不是随便你转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5-10-22 15:46:00
你对法规解读有偏差 基本上还是以交通部解释为准
作者: ericinttu   2015-10-22 15:48:00
死人是说不了话的
作者: a40494 (田埂牧者)   2015-10-22 15:48:00
一切的确得依司法程序调查才能定调 但就过失的判断标准依照学说须先依照条件理论与客观归责理论审查 实务见解则依相当因果关系说 我们都不知道案例事实为何 但就标准上 用字清楚点比较好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51:00
交通部函释是跟你说内侧迳转可以,何时跟你说到可以随
作者: a40494 (田埂牧者)   2015-10-22 15:51:00
并不是只依刑法第十四条字面解读上这么简单 我只是就这部分做讨论 所以这件事到底谁对谁错 还没有个分晓 某些乡民就开始戴人帽子的确也满滥情的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10-22 15:52:00
便转,麻烦交通部函释没提到的部分,不要随便无视法规
作者: fgh81113 (阿景)   2015-10-22 15:52:00
因为警察撞人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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