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d0818 (解答错误)》之铭言:
: 最近手机和行车纪录器录影盛行,
: 一堆人无故被攻击的影片天天可见,
: 也怕自己遭遇这种问题,
: 想想自己也练过一些格斗和防身术,
: 对自己气力还有点自信,
: 可是很多动作都是以暂时撂倒对手为主,
: 为求脱身一般都是要直接攻击要害或是扭残关节,
: 可是这些动作都有相当危险性,
: 很怕一出手反而吃上官司,
: 明明是被害人还要赔钱,
: 请问到底被攻击时要如何"合法"自卫?
: 还是只能乖乖挨揍,
: 一边祈祷对方不要下狠手、有路人手机拍下报案、警察还能顺利抓到人?
好奇问问
既然你有能暂时撂倒对手的技术,那就代表你会有短暂的时间可以让你逃离现场,然后到
安全的地方报警,那你为什么会有怕被告的疑虑?
还是你想表达的是:哥出门铁手套从不离身,下手不知轻重?
你在被攻击的第一时间去踹对方下体或是戳眼,为自己争取逃离的机会,我相信这都符合
"合法自卫"
但是你若是凭借著认为自己有学过格斗和防身术,对自己很有自信而选择去跟对方PK,
那我真觉得你很傻
打赢了被告,打不赢一条命就没了。
不用再想自己练过什么武术,可以用什么招式压制对方了。
用力把对方推倒或踹倒,然后转身用跑百米的速度逃离现场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