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德国人的民法早就处理到了。乡民们有啥好吵的。
有些人举政客的没有法律怎样怎样
作者:
welcome ( )
2015-10-21 14:30:00这边掉的定义是什么?万一我碗才半满,结果手一残不小心抖
作者:
welcome ( )
2015-10-21 14:31:00掉一片菜,是不是就不能再夹?
作者:
kmuntu (我爱云科)
2015-10-21 14:31:00推~老板娘最后抓走一把菜才犯规,原PO也稍微抱怨一下而已
作者:
swow (planet)
2015-10-21 14:35:00推
原PO是夹菜技术差,但不代表老板娘就可以抽菜~!!!
作者:
kfactor (三奈见)
2015-10-21 14:39:00干,连诚实信用原则都出来惹
作者: s6525480 2015-10-21 14:47:00
不文明就不文明
某些人的阅读能力明显有问题 我讲东 他们自顾自跳西
法律是最低的标准,所以才会有人说是道德问题都依法律的话,那为什么法院判决依照法律了,不符合人民感情,照样被骂恐龙法官?
作者: jj20245tw (柯竣) 2015-10-21 15:19:00
哀 台湾人就是贱 不配拥有福利 只适合用一条条规定管
作者:
kilmo (仗义每多屠狗辈 负心皆是)
2015-10-21 15:44:00台湾人一堆贪小便宜的,这整串讨论串可见....ZZzzz还骂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