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想一下以下情境,
高速公路上,某人时速90在路况顺畅下长期占用内线车道,
国道警察对其开出罚单,
该人辩称我一直维持在最高时速110,请问我为何被开单??
"你不会低头看看你的时速表吗??"(s网友的说词)
你觉得交通裁决所会不会理你的申诉??
要知道表速不等于实际车速,
以我的车子为例,我用GPS测过,我车子(2年新车)表速略约慢6公里,
换句话说,我的表速是110,实际上是104,
如果我以我的表速来做为我长期占用内线道的理由,
你觉得高速公路会如何?
八成是内线和中线道(100左右)都塞住,
变成大家都用最外侧车道超车,
这不就是台湾国道的真实情形吗??
所以国道开车就遵守规定,
(1)内车道为超车道,请勿长期占用(虽然目前对长期占用无罚则),
(2)当驾驶内车道发现中线道车速和自己一样或快时,请自己切换到中线道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