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4支新手机”当资源回收 拾荒嬷卖20元

楼主: Max11 (从来没有)   2015-10-19 17:11:24
※ 引述《forgr202 (南部痒)》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文山二分局侦查队长高盛财表示,“有把未拆封的盒子交给回收的妇人,至于里面是不是
: 有手机,并没有实际手机在外面流通的情形。”警方找上这名阿嬷时,她供称全部的纸箱
: 都拿去回收场卖掉了,所得20元,虽然老板娘提供手机序号向派出所报案,但还是没找回
: 手机,只好对阿嬷提出侵占告诉,不过,因为纸箱是老板娘主动交出去的,是不是构成侵
: 占,得由检方调查才能厘清。(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检察官不是笨蛋,法官也不是。
老板娘要先证明,她给阿嬷的不是空箱子,是里面有手机的纸盒。才能够成侵占。
不然今天如果有人去车行租一台车,结果车行老板去告说他随车附的手机和笔电
不见了,要告租车的人侵占。除非当初租车时有点交,不然是告不成的。
手机有讯号可以查,不过如果真的是送到碎纸机里,大概也查不到讯号了。
当然如果阿嬷真的发现有手机然后拿去变卖,查讯号发现有在外面流通,那么
侵占罪就成立了。
不过看来手机应该是变成纸浆了,如此一来毫无证据,跟消波块一样,
各位乡民以后擦屁股时得小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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