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大家都没发现你对文章断章取义,你引用其中一篇文章原始的来源是“民报”。
他的标题是这样:“你的血是肮脏的?男性间性行为者的捐血禁令”
标题就可以看的出,他要讨论一般人主张MSM所导致血液品质不良的问题。
gn引的文段落是在对于法规面的实际现象。
也就是说现行法规确实“禁止”男男性行为者捐血,而且是“永久禁止”。
但是文章后面其实正要反对这个法规制定的理由,gn就忽略不提了,看起来是故意。
例如,后面文章就带到:
在这个条文背后默认了一种立场:“男性间性行为”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曾发生过“男性间性行为”等于“血液有危险”,它的危险程度就好像
“血液里有爱滋病毒”(第六点)一般。但事实上,男性间性行为,
就只是人类生活中再自然不过的样态之一,就跟男女之间会发生性行为、
跟人类能够繁衍下一代一样。男女间性行为有没有传染爱滋病毒的风险呢?
也有啊,那么为什么男女间性行为没有被列为永久不得捐血的条件之一呢?
你可能回答,因为男性间性行为的风险特别高,各种统计资料显示爱滋病毒
传染主要是透过男性间性行为所造成的。这正是种基于“防疫目的分类”所
产生的误导,实际上,造成爱滋病毒传染的,并不是“男性间性行为”,
而是“任何种类的危险性行为”。
我真的很好奇,为什么我需要在八卦板反驳这么明显的论述谬误?
※ 引述《gn00383825 (0.0")》之铭言:
: ※ 引述《caro770880 (Ka)》之铭言:
: : “我是女同志,后面一个要捐血的T就是我的伴侣”
: : 然后那位咨询我的人员脸色凝重
: : 就跟我说
: : “我们可能无法让你捐血,因为妳性关系复杂”
: 原文部分恕删
: 您遇到的这位咨询人员
: 或许有可能是新手上路
: 对规定还一知半解
: 也请您多多包涵
: 奇摩前几天有一篇专题报导
: 你的血是肮脏的?男性间性行为者的捐血禁令
: 里面写到规定如下:
: 《捐血者健康标准》第五条正面表列以下九种情形者“永久不得捐血”
: 一、曾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或其他经医师认为永久不得捐血者。
: 二、曾有出血不止、抽痉或昏迷之病史者。
: 三、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 四、静脉注射药物成瘾者、男性间性行为者及长期使用血液制剂者。
: 五、曾为AIDS患者。
: 六、爱滋病毒第一型及第二型(HIV-I / HIV-II)抗体检查经确认呈阳性反应者。
: 七、人类嗜T淋巴球病毒第一型(HTLV-I)抗体检查经确认呈阳性反应者。
: 八、曾罹患库贾氏病者(CJD)、曾注射人类脑下垂体生长荷尔蒙者、曾注射人类脑下垂
: 体亲生殖腺素(human pituitary gonadotropins)者、曾注射牛胰岛素等生物制剂者、
: 曾接受硬脑膜移植者或家族中有库贾氏病(CJD)患者。
: 九、曾从事性工作者。
: 文中也谈到
: 男同志被拒绝捐血这部份基于医疗安全考量是没有问题的:
: 近日网络论坛《Dcard》上流传一篇男大生的捐血经验,经媒体报导引起广泛讨论。该男
: 大生因为诚实回答服务人员对于性倾向的询问,表示自己为同性恋,而当场遭到拒绝捐血
: ;几年以后再前往捐血,在尚未询问之前就遭到服务人员直接拒绝。事实上,服务人员的
: 拒绝并没有问题,因为依据台湾现行法律《血液制剂条例》授权之行政命令《捐血者健康
: 标准》规定,曾有男男间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下称MSM)永久不得捐
: 血。此类规定称为“捐血者缓捐政策”(blood donor deferral policy),是各国为管
: 制特定风险族群捐血,以确保血液品质的政策通称。
: https://tw.news.yahoo.com/-103407135.html
: ===========
: 认为自己受到歧视的人心里可能会不舒服
: 但医疗安全也需要受到重视
: 目前台湾HIV通报如图-http://i.imgur.com/TfRL5dr.png
: 会订立这种制度想必事出必有因
: 或许等到爱滋通报降低,台湾不再是日韩十倍
: 到时想捐多少就捐多少.可能就没有争议了.让我们一起期待那天的到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