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quare (爹卡路恰)
2015-10-18 20:01:05※ 引述《myIDis7 (个字)》之铭言:
: 存证信函为什么不行?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若行的正坐的直哪怕被告?
: 更何况根本还没告 只是寄个存证信函善意提醒
: 这样就要被免职?
: 这样也太夸张了吧
整件事情就是 证人转被告啊 然后被告无罪释放
这是个拼背景的案件 文化部政务次长邱于芸背景输人
就好像你看到有人在杀人 强奸 跟警察检举
结果被当扰乱社会秩序 被抓去做牢 开罚单
然后警察跟犯案的人 说收敛点 不然他们不好做事
影响就是 其他路人就开始装死 当成没看到受害人求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