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llRussell (比尔‧罗素)》之铭言:
: 可是 就算约到期了 房客不租了 房东岂不是又要等下一个客(ㄅㄟˇ)人(ㄑㄧ)
: 来付更高的房租 才有收入吗?
: 那为啥房东要杀鸡取卵呢?
: 还是 每个开店的都认为他不会倒 所以给他拼下去呢?
第一次签约都是签好几年,虽不会收足租金,但做不下去照赚
用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怎么玩的好了
一个店面甲原本月租10万,现在翻一倍月租20万
找名店A跟他签个5年租约,说明可以只租六个月
如果生意做不起来,不会扣押金,也可以解约
名店A于是就很高兴的签了5年约
原本月租10万,年收120万,以3%的投报率来算
这房子的价值是4000万,现在变成月租20万,年收240万
这房子的价值变8000万...............
于是请银行鉴价,有名店五年租约,租金投报率,这房子就变8000万
之后找个人头,贷个7成贷款,就是5600万.........
原本4000万的房子,现赚1600万,你收租金还要保证那间店10年不倒
现在玩一下炒房价,马上房价炒上天,就算收不到租金
也能找人头把房子倒给银行,反正台湾银行保险业又不会倒
当然能炒就炒,租金有多高炒多高,你倒店关他们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