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约砲未成年少女 有戴套判缓刑
20岁郑姓青少约砲未满14岁的小女友,少女因事后行为异常被学校老师查觉,少女家长得
知后气得向郑男提告,法官认为郑男年轻气盛,一时难以克制,幸有戴上保险套,避免伤
害扩大 ,加上犯后积极与家属和解,予以缓刑机会。
郑男1年多前与结识不久的国二小女友出游后,相约到住处发生性关系,学校老师事后查
觉少女行为异常,追问之下才得知内情,遂通报相关单位并启动辅导机制,郑年与未满十
四岁少女性交,被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法官审理后认为,男女双方为朋友关系,因难以克制情欲发生性关系,所幸过程中郑男有
戴上保险套,将伤害降低,事后取得少女原谅,并与少女家长达成和解,衡量全案情状,
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须另服120小时的义务劳务。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78623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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