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lecate (熊熊)》之铭言:
: 现在有人跳出来闹场啦!!!
: 有人提出要投票啦!!
: 现在闹烘烘了
: 国民党真的是独步世界的政党
: 全世界都在看
: 林丰正现在好像说要投票表决了!!!
第一
正常的民主程序
就是尽可能用最公正的方式决定问题
如果主持会议的人原本提议举手表决
但是在场有人提议用更高更严格的方式表决
那应该就是无条件升级才对
如果有人对于表决的结果有异议
应该也可以重新验票或重新举手表决才对
怎么会是国民党这种搞法??
主席还可以不愿意无记名投票的 这根本就不合法
第二
党代表出席人数过半的意思竟然是事前有请假的不算缺席
总共有一千六百人 一百多个事前书面请假
竟然国民党认为是只要超过一千五百人的一半出席就可以了
哪有这种规矩呀?? 当然是一千六百人的超过一半需要出席啊
第三
表决议案应该是赞成几票 反对几票 然后才通过或不通过
怎么会只有数赞成几票就宣布通过
就算赞成票已经过半 但是反对票的票数还是有意义的
所以反对者没有举手 这个表决根本就不能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