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索吻好友 男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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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郭姓男子今年2月与女性好友一起欢唱KTV,因为忘了带钥匙,女子好心让郭男到她
住处暂时休息,没想到事后女子提告指控郭男在她家中违反她的意愿强吻她,害她身心受
创,郭男坦承吻了对方,但强调是两情相悦,因女方提告后不愿出庭说明,台北地检署调
查后,以证据不足,分不起诉。
女子指控,她因为喜爱骑乘重机车,因此认识一同加入车队的郭男,今年2月底,2人骑重
机游碧潭,在河滨公园谈心时,郭男趁她不及防备亲了她一下。
几天后2人再度相约见面,一同到KTV欢唱,当天因为郭男忘了带钥匙,女子请郭男到家中
暂住,没想到她好心收留无法回家的郭男,郭男却违反她的意愿强吻,涉犯强制猥亵罪。
台北地检署传郭男出庭,郭男坦承在河滨公园、女子住处,2次亲吻女子,但这2次都是两
情相悦,并未违背女子的意愿。当检察官想要再传女子出庭厘清案情,女子则不愿出庭,
并递状表示因为身心受创,请不要再传她。
检察官调查认为,如果郭男在河滨公园亲吻告诉人已违背告诉人意愿,为何没几天2人又
再度出游唱歌,还收留郭男回家,因此难凭女子单一指诉,认定郭男涉有重嫌,处分不起
诉。(吕志明/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