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情不自禁偷亲女子脸颊挨告 不起诉
中时电子报 记者: 陈志贤
台北市郭姓男子与女性友人,今年2月相约在新北市碧潭河滨公园散步时, 郭男一时
冲动,情不自禁,偷亲女子脸颊,几天后又在她家强吻蜜唇,女子认为她有男友,郭
怎么可以偷亲她,控告郭涉嫌强制猥亵及性骚扰,郭出庭时坦承偷亲女子,但喊冤说
女方并未拒绝,否认猥亵及性骚扰,台北地检署查出,女子被郭男偷亲后,事后还让
郭男到她住处,两人共处一室,与常理不符,认为罪证不足,今将郭男不起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01600300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