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之铭言:
: 闲来没事看了日本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咸猪手事件簿》
: 片中主角
: 1.被女高中生指控是电车痴汉
: 2.没有其他人证物证,只凭被害人指控
: 3.对主角有利的证人被排除在侦察程序外
: 4.警方训问时没有事先告知主角他的权利(米兰达宣言)
: 刻意诱导主角做出不利自己的供述和笔录
: 5.检察官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 6.法官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还是判主角三个月
: 7.2ch人气-1
: 同样事情发生在台湾
: 不要说法官判无罪了
: 大概在检察官那边就直接不起诉
: 说不定移送的警察还会被检察官亏两句:这种不是现行犯又没证据的还把它送过来?
: 看看现在一堆还没到法院就先被检察官认证的破麻
: 台湾司法是看党证和案件性质在判
: 通常只要案件没政治色彩大都还算公平
: 但日本司法似乎是看“空气”在判
: 管你首相还是平民,管你是不是政治案件
: 当“空气”不在你这边时,就算清白也可能会被判有罪
: 有没有日本司法比台湾还鬼岛的八卦?
日本的法治水平还是比台湾高许多的
台湾一般社会大众平时根本没有什么机会接触司法实务,
不要说一般社会大众,
就连法律系的学生在学阶段都未必有很多机会餐与实务了,
就台湾现况而言,
就刑事诉讼法方面,
大家都知道,在学的时候学一套,
到了实务界又是另外一套,
只有少数天真浪漫的人会觉得刑警、检察官真的是好棒棒,大家都很干净,
台湾的人权落实,
江国庆那类的案件已经是历史的产物,
现在根本不可能再次发生 = =
是举一例,理论上被告是受到无罪推定原则保护,而且应该是不自证己罪,
简单说,被告基于保护自己是可以保持沉默甚至是说谎的,
但是证人则是没有上述保障的,
现在实务上,屡见不鲜检警先把犯罪嫌疑人叫来,说要厘清犯罪嫌疑,
问了一对问题之后,
再宣读95条的更是所在多有,
这某程度还算是有良心的,
起码还有告诉过你/妳的权利,
更遑论对于一般民众而言,
光是在警察局就要面临多大的压力等等,
怎么还有乡民真的相信台湾的刑法都判得很轻云云,
是只要没有死刑,所有的罪犯都太轻是不是?
要不要真的去看看台湾的监狱环境有多"优质"
进去蹲一个月看看是不是就会开始思考社会结构的问题,然后开始支持刑法的谦抑性?
不要活在想像中的安全中,就觉得自己决不会坠入地狱..........
台湾的司法环境没有你想得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