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ke (一坪的海岸线)》之铭言:
: 如题,有土斯有财是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观念
: 就让小鲁好奇了,古人也会跟现代人一样炒房吗?
: 像有钱人家养多块土地盖屋,过几年再高价出售给别的有钱人
: 主打大户住宅区,尊爵不凡,就像今日的帝宝
: 有古人是靠炒房致富的吗? 有没有八卦⊙﹏⊙?
其实华人自古就爱炒房
古代政府也有打房
西汉:
“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二年律令·户律》)
只能买自己家里旁边的房子 其他不准买 你要买房要刚好旁边的邻居要卖
机率不会很高
告发举报
西汉时期房产税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房屋与家庭其他财产一起合并作为计税对象
,税率为6%。汉武帝为了鼓励老百姓对偷逃税者进行告发和举报,规定查实后举报者能获
取偷税者二分之一财产。当时汉武帝开征这一税种的目的是解决国家战时的财政困难和缩
小贫富差距。
五代十国:
“如有典卖庄宅,准例房亲邻人合得承当。若是亲邻不要,及著价不及,方得别处商量,
和合交易。”
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
他人。
后唐:
后唐庄宗李存勖颁发过一道赦令:其空闲有主之地,仍限半年,本主须自修盖,如过限不
见屋宇,亦许他人占射。
后唐通过禁止捂地来平衡供需,收到了打压房价的奇效。盛唐时期,有个马周在长安购买
房基一亩,花了铜钱200万,而在后唐的首都洛阳,连店基地,每亩价钱七千,房价大幅
下降。
唐朝:
间架税
唐代德宗建中四年(783),房产税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税种出现,称为“间架税”,其称呼
源于“每屋两架为间”。当时,间架税的课税对象是长安城内居民住房。其征收标准:上
等房屋交铜钱2000,中等1000,下等500。由于市民强烈反对,执行不到一年便被迫取消
。
廉租房
古时也有廉租房,但都是民间性质的。唐宋时期,廉租房主要来源于寺观。寺观的土地是
政府划拨的,建房的资金是信民捐献的,历年的房产维护费用可以从香火 钱里冲销。唐
宪宗元和年间,白居易进京赶考,前后两个月,就一直租居在一个叫华阳观的道观里,因
为那里房租便宜。宋朝的辛弃疾,早年赴金朝中都燕京应试, 为了省钱,住的是现在北
京的悯忠寺。
囤地挨板子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
出1亩指标,挨10大板。
元朝:
“前去立账,遍问亲邻,愿与不愿执买,得便与人成交。”(《至元二年晋江县务给付麻
合抹卖花园公据》,《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光口头上征求亲邻同意无效,还得
立一张“问账”,让族人和邻居在上面挨个签字,大伙都同意你卖房了,你才能出售。
明清:
严禁官员买房
“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明代律
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扒光裤子
打五十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你买的房子。
“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
,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乾隆实录》卷8)不光限制官员购房,还限制旗人购房
,
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
府所有。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
查出,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
摊町入亩
“摊丁入亩”是中国赋税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于康熙年间辩论,雍正年间普遍推行,到干
隆年间全国实施,经历了半个世纪。“摊丁入亩”的税法是将当地“丁银”总数,平均摊
分入“田地亩数”的税银中,田多的摊入“丁银”多,“田”、“丁”税银统一由土地拥
有者缴纳。
劫富济贫
“摊丁入亩”的制度,改变了原来丁、地分征带来的贫富不均状况,把贫农负担的税
款,转到富户地主身上,这种损富益贫政策,使赋税负担合理化、平均化。雍正帝实行“
摊丁入亩”制度,是有意识地压抑富户,扶助贫民,结束了混乱税制,调整了国家、地主
、耕农三者的利益分配,同时保证了政府的税收。康熙南征北讨,使国库空虚,驾崩时国
库只有七百万两,“摊丁入亩”推行后,乾隆时已增至五千万两。
华人自古以来 就爱炒房致富 各朝皆然
唯一不同 古代重农抑商 商人是贱民 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
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用这20亩地搞开发,一两年就卖光了。而每
超出一亩指标,即须挨10大板。
虽然现在是温拿 不过以前是贱民 这样有没有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