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我自己的经验
因为小孩在新竹念高中 不想浪费太多通勤时间 所以两年前贷款买了
一间30年老公寓 交屋时屋主保证不漏水 就签了一年不漏水保证条款
结果装潢时就发现楼上的楼地板会漏水 于是请前屋主来看 本来不想付
后来因为有漏水保固所以就只好付了楼上的防水工程3万元 结果好没多久
快半年 浴室楼上又漏水 结果他就拖拖拉拉不负责 因此就先去调解委会申请调解
他还很呛 说付了一次了不负责 结果调解失败就转去民事庭
上法院后也是先请我们调解结果当然无共识 后来第一次开庭
法官还是我们要和解 但对方很呛 当然没办法 于是法官就要求下次请楼上一起来
第2次开庭 法官就直接说送技师公会鉴定一般10万左右 问前屋主和楼上要不要和解
如果结果出来确定漏水就要两人付款 如果不漏当然就我这边要付
还用半威胁说 他判过那么多案子 没有人会没事上法院 几乎都是原告赢
前屋主才软化同意和楼上住户共同负责 结果帮楼上的浴室重做防水和新浴厕
总共7万多元
以上供您参考
※ 引述《king1173170 (DiDi)》之铭言:
: 如题
: 前阵子台风来的时候
: 朋友的房屋漏水,
: 前屋主置之不理怎么办?
: 还说以前都不会,
: 但他们一搬进来就会,
: 还说鉴赏期只有50天,
: 对方只肯拿一万块了事,
: 但东西全部弄一弄至少要五万以上
: 朋友和屋主跟房仲谈都被霸凌......
: 各位大大这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