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属含饴弄孙之龄”成张通荣缓刑理由 网友批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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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基隆市长张通荣涉教唆纵放人犯案,今获高等法院更一审维
持1年8月刑度,并再度给他缓刑5年,不必坐牢,缴交公益金则从一审200万降至150万,
更一审判决理由指出,考量张通荣是受议员请托才到警局“关切此案”,且更一审审理时
已认错,加上他已卸任市长,年逾65岁,“属含饴弄孙之龄”,应无再犯之虞,因此仍给
予缓刑,不必坐牢;对此,多位网友指缓刑理由牵强,并质疑:卸任市长和判决有何关系
?
更一审今判决张通荣案,判决缓刑理由指出,张有妨害投票前科,当时他在派出所拍桌,
怒斥要将不听命行事的警员调离基隆,已触犯最重可判刑3年以下的职务强制罪,且张当
时身为市长,应加重其刑,但考量张当时受议员请托,才到派出所“关切此案”,固已逾
越分际,但他长期担任民代,习于“调和人事”,在酒后失虑下有胁迫警员行为,他当时
也多次呵斥廖妇,要她向警员道歉,之前虽都否认犯行,但在更一审审理时已认错,略具
悔意,再审酌张已卸任,年逾65岁,“属含饴弄孙之龄”,此案经媒体披露,各界大肆挞
伐,张名誉已受损,应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加上其他被告均获缓刑,因此给予缓刑5
年、捐公益金等处分。
对此判决结果,网友林倩指“考量他已卸任市长”,是什么样的判决理由,质疑:他(张
通荣)有没卸任有影响当初犯罪事实吗?另名网友张简煌认为“这种司法是否随法官心情
,爱怎么判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