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隔了快15年还没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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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到“八仙”玩水 指控老师强脱泳裤性侵
基隆市1名李姓教师,遭少女指控在乐园厕所内性侵。示意图
2015年10月12日11:20
基隆市1名27岁李姓男子,6年前在补习班担任课业辅导老师,却在辅导就读国
三的14岁少女时谱出恋情,2人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2000年7月间正值暑假,李
男邀约少女及多名友人前往八仙水上乐园玩水,李男趁著与少女独处时,涉嫌强拉
少女进男厕内性侵得逞;事后少女向父母告知,父母愤而向李男提告。
少女指控说,李男当时拉着她进男厕内,逼她脱下泳衣,并对她摸胸、抠下体
,企图脱裤性侵时,少女求情说:“这样我会痛!”遂改替李男口交几秒后离去,
李男因此遭基隆地方法院判刑6月刑期。
后来李男向高院提起上诉后,法官认为,八仙乐园游客众多“怎么可能没人制
止、发现,有违常理”,认为单凭少女1人说词证据不足,判决大逆转,今年3月将
李男性侵罪改判无罪。
另外,去年基隆地院审理时,李男为了自清,找来同行陈姓友人作证“在乐园
并未跟少女游玩,都是跟我一起游玩,李男从没离开我的视线”,当时检方怀疑陈
男说词反复,依伪证罪嫌起诉陈男,后来陈男向法官坦承,因为第一次开庭太紧张
,只是陈述有误并无作伪证动机,因此获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突发中心陈伟
周/基隆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