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奇怪A
爱抽就去抽啊,如果因为抽大麻有其他犯罪行为
像是缺钱抢劫 或是打人伤害
再针对这些犯罪行为去处罚不就好了吗??
把妹失败也会杀人
想睡开车也会撞死人
投资赔钱也会去抢劫
不都是不罚原因 直接罚后面的行为??
有钱爱抽就去抽 抽到会上瘾 会漏尿 抽到挂死掉是你家的事
只要没有后续的犯罪行为
政府有必要管那么多吗?
※ 引述《Khadgar (Khadgar)》之铭言:
: ※ 引述《yolin5460 (悠悠悠...灵)》之铭言:
: : 看文章是有培养或萃取出不含成瘾成分的大麻
: : 拿来当作医疗用途这很不错
: : 基本上原PO说的医疗用途我个人是赞同
: : 不过这东西使用过量会有问题大家都知道
: : 在原PO的文章里说明了跟大麻比起来
: : 菸酒带来的问题更大,比这东西更毒
: : 这也就跑出一些论点:
: : "那为什么菸酒可以,这东西不能合法"
: : "比起禁这东西,菸酒更应该禁掉"
: : 嘛 就平心问一个问题就好
: : "就算这东西比菸酒不毒,那我就要放它进来吗?"
: : 不是什么先进国家合法,我们不合法就是被传统束缚落伍沙小
: : 虽然你说这东西谨慎使用不要用过量就没事
: : 但问题就是这世界上就是一堆人大麻成瘾啊
: 这些问题都不是医疗问题, 而是社会问题
: 如果有兴趣, 可以google "Adverse Health Effects of Marijuana Use"
: (NEJM的要付费, 但是第二个结果有免费的pdf...奇怪这样NEJM不会不爽?)
: 也就是y网友讲的 NEJM 2014年那篇文章
: 这篇文章以NEJM的标准来说, 非常的"不医学"
: 用字浅显, 只有6页, 想了解老美的青少年Marijuana滥用花个30分钟就可以看完
: 而为啥NEJM会刊这篇文章, 个人觉得跟他的地缘有关
: 虽然NEJM在医学界是有如不会老马的金闪闪般的存在,
: 这个logo是鹅毛笔和医神杖交叉的期刊本身还是由麻州医学会发刊
: 而麻州的大麻持有也在2012年被合法化
: 因此这篇的Introduction里提到
: The popular notion seems to be that marijauan is a harmless pleasure,
: access to which should not be regularted or considered illegal.
: 这是写在一个普遍认为大麻是无害而且不应规范和禁止的社会的公卫文章
: 也因为大麻的开放, 所以医学会有义务提醒并且"平衡报导"大麻的可能危害
: 尤其在老美统计下, 香菸的青少年使用率从1975年的30%掉到10%
: 可是大麻因为合法化而起起伏伏的维持在10%
: 更何况大麻中的"有效"成分THC (Tetra-hydro-cannabinol)从1995年的4%上升到
: 2012年的12%
: 所以会着重在大麻的各种副作用
: 作者所收集到的资讯就如前面y网友写的
: 但是这篇他也有提到大麻的用处
: 1. 青光眼症状控制
: 2. 化疗导致的恶心呕吐与食欲不振
: 3. AIDS相关的厌食症
: 4. 慢性疼痛
: 5. 抗发炎(像克隆氏症Crohn disease或是溃疡性大肠炎Ulcerative colitis)
: 6. 多发性硬化症导致的强直症状 (Nabiximol)*
: 7. 癫痫 (小儿型, 不限于Dravet症候群) *
: *没有提及可能的副作用
: 但是作者也批评医界(麻州/美国)对于大麻处方的轻忽
: 所以这是一个完全和台湾不同的世界,
: 可以让我们想像万一开放后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 作者一直强调这不只是医学问题, 他提到菸酒的危害来自于他的合法和易取性
: 所以当大麻合法后, 是否可能因为潜在负作用而让社会付出比菸酒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