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电子报
高中女恋教官 父母爆料判拘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北市陈姓女高中生,前年和学校罗姓教官产生恋情甚至怀孕
,父母察觉怪异,偷看罗男借给女儿的手机,并拿2人私密LINE对话,向媒体投诉、控告
罗涉嫌和诱罪。事后少女离家出走,检方认定少女离家与罗无关,处分不起诉后,罗反
控陈女父母涉妨害秘密罪,新北地院日前判陈女父母各拘役50日,可上诉。
据查,17岁陈女从小父母离异,原与父亲同住,但和父亲与继母互动较少,甚至打算成
年后离家;前年5月,陈父发现女儿常晚归且脖子被“种草莓”,潜入女儿房间调查,翻
出罗男借给女儿的手机。陈父打不开图形密码锁,选择“忘记密码”,再开启女儿电脑
,从女儿Google帐号所留密码顺利解锁,惊见私密对话,如女儿写:“我不想把小孩打
掉”,罗男回答“妳确定要生下来吗、妳要不要跟他们提妳要嫁给我的事…”
陈女父母气得向校方、媒体投诉,罗遭调职,但陈女却于18岁生日当天离家,陈父再告
罗男和诱罪,检方认定女高中生是自愿离家,处分不起诉。罗男事后怒告陈女父母,检
方依妨害秘密与妨害电脑使用起诉。
法院审理时,陈女父母坚称非反对交往,而是身为父母,希望女儿有好归宿,只要罗愿
意负责、面对问题,规划小孩未来,且此事攸关教官教学态度,可受公评,他们只是为
保护女儿,并无犯意。法官认为,陈姓父母将LINE对话交给媒体爆料,已属泄密,且女
儿已满18岁,如何处理胎儿及罗男关系,应尊重女儿,再观察对话内容,罗并非无意面
对问题,陈姓父母本可以理性、和平态度,与罗男、女儿共商解决之道,却罔顾女儿意
愿,不断爆料投诉,侵害隐私,2人所采取手段,反造成女儿损害,逾越适当性与比例
性,各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至于妨害电脑使用,罗男非当事人,无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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