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l287 (希悠)》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LTN
: 2.完整新闻标题:
: 1600cc国产车开不到时速174公里? 男抗罚败诉
: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张姓男子开着1598c.c的裕隆日产畅销车款Nissan Livian,
接
: 生产完的妻子和新生儿回家,但在国道高速公路苗栗段路被雷达测速照相测得时速高达
17
: 公里,被认定超速74公里,属重大违规,开罚8万元及吊销驾照三个月和记违规点数三
点?
: 张男抗罚指称,其轿车不可能开到时速174公里,此为“乌龙裁罚”,应该撤销,但台
北?
: 等行政法院认定裁罚于法有据,判他败诉确定。
: 张男抗罚提出三点主张,认为应该撤销此行政处分,一是他的车子仅1598cc,未改装过
,
: 时是出厂2年多的车款,应开不到170公里以上的车速。
: 再者,该车款在原厂即有时速超过180公里时,会有自动断油设计,而该车的时速表通
常?
: 高于实际车速约7%,因此,假若该车当时实际车速为174公里,则时速表可能超过180
公?
: ,但当时并无断油情形,可见其时速未达174公里,且单凭雷达测速照相设备得到的资
料?
: 不足以证明他有超速。
: 张男最后指出,当时载着心爱的妻子和刚出生不久的幼儿回家,他特别注重交通安全,
向
: 官拍胸脯保证说绝无超速可能。
: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依原厂提供的该车型维修手册,并未记载该车款的车辆极速
为
: ,另函查原厂获得回复指出,因路况、车辆载重等因素,无法判断当时车速可否超过17
0?
: 里,加上该雷达速照相设备是获得经济局标准检验局检定合格,也在有效期限内,故综
合
: 定裁罚有理,判张男败诉确定。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71472
: 5.备注:
: Nissan:我好像猛猛的
如果他车上有装行车记录器
一切都能以科学方法计算
因为国道上有路程里数牌
而且每盏路灯的标准间距是五十公尺
加上地面上的车道线也有一定的间隔距离
所以通常能以高中物理的程度计算该车的行驶速度
(其实国中也应该能算出来)
路灯或车道线
在国道上是可查出
而且都按照交通部的工程手册
至于一般道路
可以调出或者亲自动手量
一般从十公尺到二十五公尺或三十公尺不等
比较麻烦的是
很多刁民会要求公所将他门口的路灯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