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TPP著作权条款不合理且对成员国有害

楼主: openpower   2015-10-10 17:30:39
原波第一句就是一个连接,
我再贴一次,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51008 ,
作者是 柯俊如 ,
是不是应该先说一下 柯俊如 有什么真材实料?是哪方面的专家?
还是说只是个XX专家?
我就只是个死键盘阿宅而已。
叫人家不要签就已经很可悲,叫人家不要签的理由更是可笑。
TPP反对国企化产业,会员国之间的相关贸易减低关税甚至免关税,
当然也反对垄断市场,
将人权,自由,环保等等的普世价值大幅度提升。
说一大堆版权著作权的问题,根本扭曲本质,胡说八道,一派胡言。
首先,必须要搞清楚,版权当然应该受到保护,
我明白从过去直到现在,大家应该都有使用盗版的经验,
当中包括有心跟无意的,甚至你不知道这东西是盗版还是真版,
也不知道要到哪买正版,
但是,
请不要把" 贪小便宜 , 执行上的困难 , 自己没钱 "
将 " 偷别人的东西 " 合理化。
对方发明的东西,创作,不管是软硬件,人家不想免费让你用,
甚至也不想卖你,这是人家的东西,人家的自由,
你可以说对方心胸很狭窄,很小气,这心态也的确不可取,
可是人家有绝对的道理,
今天创作的不是你,你不知道那种痛,偷别人东西还敢恶人先告状?
在现实层面,大家都要吃饭,
其实大部分发明者跟创作者都很欢迎别人用自己发明的东西或是欣赏自己的创作,
但是你要付版权费等等,
你说对方赚太大,到底是对方赚太大,还是你不知道当中的价值?
那你来创作,你来发明,真的,
然后免费给别人用,或者说你把自己的作品收在自己的抽屉里只有你自己知道。
有几个很重要的概念或是价值不断地被混淆,乱讲一通,甚至根本是是非颠倒。
说什么对方垄断,然后签了TPP对方会垄断得更厉害,
拜托,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鬼?
假如你不要单一企业或少数产业垄断市场就应该要签!
降低新兴公司进入相关市场的门槛,打破家族企业的传统保守文化,
更重要的是要打破当地相关企业跟政府台低下的黑箱作业,官商勾结,
我们大家当然要追求一个更自由,更透明,更有尊重的大环境,
强调,是大环境,而不是单一的小社会,我想我们并不想看到自己过得不错,
但有些地方过的很可怜,或是相反的自己过得很不好,但有些地方却很进步。
过去伟大的中X签了WTO,WTO所提供的所有保障,中X都有享受到,
可是别的国家呢?
阿就占便宜占很大,为了赚钱,劳工权益,环保问题,人权,自由,
把这些通通都给压下来,当作没事,
现在人家要搞一个更进步的协议,当然不欢迎你加入,
那会有什么后果?在贸易上,同一个产品,会员国税收便宜甚至免费,
你不是会员国你就要承担这部分钱,这影响大不大,当然是超级大,废话。
有些人反过来说会员国要付会费,笑死人,拜托请厘清这两种状况。
有人扯服贸,也就是说这些人到今天都还不懂反服贸的原因,很无言。
反服贸不是因为协议内容问题,是因为要跟你签的那个人是出了名人格很低劣的人。
至于反对的理由,你要看说这些话的是什么人,我不多说,
简单一句,这类课题,你要相信那些比较权威的经济学家说的,
还是你选择相信政客说或是不知道哪来的路人甲说的。
当然,应该没有任何协议是完美的,有人的得到比较多,有人得到比较少,
有人在短期内突然弹起来,有人长期式的慢慢追上来,
我们当然要追求一个更自由,更公道,更文明,更透明,更有人权,
更懂得尊重,更重视环保的大环境。
当然要加入TPP!
※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ublicIssue 看板 #1M5qp7IK ]
: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看板: PublicIssue
: 标题: [分享] TPP著作权条款不合理且对成员国有害
: 时间: Fri Oct 9 13:12:33 2015
: 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51008
: 简单的讲就是老美有将延长著作权期间为作者生存期间加上七十年的条款纳入其中,
: 这将迫使日本、越南、马来西亚、巴林、新西兰及加拿大六个国家延长他们的著作权保护
: 期限,
: 而台湾如果想加入TPP的话也势必延长我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从五十年延长至七十年,
: 这将对老美及他们的大型娱乐公司有利,
: 先不提其他国家,
: 光是在台湾这些老美的大型娱乐公司就将多出二十年时间能保护作品权利而在台湾大捞一
: 笔,
: 这是因为老美是创意内容的净出口国,
: 包含台湾在内上述七个国家通通都是创意内容的净入口国,
: 这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公平,
: 延长著作权期限的话他们的消费者很可能因此要额外支付上百万权利金给老美的公司,
: 以澳洲为例,
: 他们加入TPP的话将会每年都要在净权利金支付费用上多支付25%,
: 这可能会多达每年八千八百万美金,
: 而且这完全是转到海外,
: 这对于澳洲来讲单纯就是成本,
: 也就是说上述七个国家将因此眼睁睁的看着每年用以支付额外权利金的上百万元美金离开
: 国境,
: 甚至成本还不只如此,
: 当作品要再过二十年才能成为公众领域时他们的穷人将无法免费使用许多重要且有用的作
: 品,
: 回过头来看看台湾,
: 政府是否有告诉人民这些?
: 而政府是否又有计算过我们加入TPP之后每年将要支付多少额外权利金?
: 这些成本对我们来讲到底是否合理?
: 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地方。
作者: sodome   2015-10-10 17:36:00
有理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5-10-10 17:38:00
有拳头才有公道.美国的正义也是靠经济、军事力量拼装来的
作者: fox1103 (狐狸)   2015-10-10 17:44:00
所以日本二创不就是TPP最明显的受害者?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5-10-10 17:49:00
同理,药的专利也该永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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