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给三万五请一个老鲁蛇当加热小弟
然后还要给他分红每月利润的 50%
现在是把当大家当洪秀柱就对了?
※ 引述《a77520601 (睡衣)》之铭言:
: 这篇文章的可疑点很多
: 餐厅厨房会专门请一个人负责加热食品?
: 那个叫厨师吧?难不成你们的客人都吃方便面和冷冻食品?
: 到底去哪里找cp值爆高成这样的工作?
: 这里面应当是有蹊跷的
: 更何况要黑吃黑也必须先入股,在怎么笨的人都知道要先有合伙关系再来吵
: 对方要吃你店的诱因和逻辑根本无法构成
: 我觉得原po的状况比较像是
: 对方是一个厨师,经济不好(妳说的),可能财务状况不佳信用不良or外债or申请破产,名下不便有任何财产
: 而对方透过妈妈和原po妈妈的交情,认识你这位财主,并约定公司由你代办,并且寄放在你名下一起共同经营
: 而自己则是以技术股入股,本金由你代垫,每个月固定偿还你所代垫的本金
: 名义上你是公司负责人
: 事实上你们是餐厅老板(对方)与投资人(原po)的关系
: 直到积欠你的本金还完,股份各持一半or领技术股
: 但原po发现公司有不错的稳定收入
: 仔细想想所有东西都在自己名下
: 仔细打打算盘根本不需要给对方那么多
: 对方充其量只是个厨师,不。是加热小弟
: 于是原po早早就开始应征新的厨师,啊不是
: 是加热小弟。一征到人便翻脸不认帐
: 立马把对方踢出公司,妳立刻从柜台管帐的变成老板娘,代垫本金顺理成章变成全额股份,技术股也随之成为泡影
: 当对方狗急跳墙要找向媒体,事情跳脱原po的算盘,惊吓的原po于是上ptt打人的喊救命。打算利用网友来稳住自己的风向
: 不觉得,假设妳要吃掉对方的店作为解释
: 刚好可以解释妳所有无法解释的矛盾吗?
: 或许对方所说的才是事实
: 怎么看都是妳仗着公司在自己名下想吃对方的店
: 我的猜测啦妳一定能轻易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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