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员工想吃我的店怎办?

楼主: superlin (我愛林書豪)   2015-10-10 02:06:25
你这篇文章怎么看怎么怪,
刚好我也在帮朋友扶餐厅被坑过,
我就把我觉得奇怪的点说出来吧。
※ 引述《game007 (Moda)》之铭言:
: 起因
: 母亲友人的小孩(简称C先生)因为失业穷途末路
: C先生离婚又失业,说他又要养小孩又要养老母
: 所以前来求助我母亲,正好我要开连锁小吃店,就聘请他当厨房员工
: 也想说他日子真的过得不好,提高他的起薪
: 月薪三万,且开店本钱回本后,还答应分他营利的一半,希望帮他度过苦日子
故事说得不错,
真假有待考证。
毕竟我当初被我的餐厅合作对象恶搞的时候,
她也是在师大商圈到处放话说我老爸得癌症看我可怜才请我近来,
话说我老爸一个月赚的比她一年还多呢...
(不过她之前也不知道我家是在做什么的就是了)
除非你有证据能贴出来,
不然这段说真的听听就好。
另外你签的条件,
如果只是以一个小职员来说真的算高,
但这份合约假使是对一个有技术能力扶整场的大厨来说,
应该还算低了。
尤其是老板不是厨师出身的,
很多都会用技术股的方式来留住大厨,
大厨当然也有资格来查老板的帐,
毕竟在业界本来就有这种潜规则。
: 过程
: 开店两个月后,C先生他说家里有困难,三万不够生活
: 要求加薪至三万五(可是店里当时营收尚未稳定),但又看他很可怜,所以也答应了
: 每个月发薪时还会顺便告诉C先生本钱回本多少了,让他知道大概再多久就可以分红利
: 开店五个月后(稍有起色),也就是现在
: C先生觉得怎么本钱还没回本(是真的还没回本…才五个月耶…)
: 然后竟然吵着要看帐本(?!)
当初答应要分红利,
那看帐本有什么问题吗?
为什么不给看呢?
还有有能力扶整场的不给红利三万五还真的请不到。
: 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要给他看帐本,有员工在向老板查帐吗??
员工当然是没有啊,
问题假使是提供技术菜单以及营运的大厨来说,
他本来就有权力了解公司的帐,
因为这关系到他的分红。
当然也可能他真的只是你说的"没技术小小员工",
(虽然以我个人经验这种可能性还真的有点低)
那你当初为何要答应这个员工分红?
因为他家很可怜?
你也出过社会这么久当到"老板"了,
别说笑话出来给人笑嘛...
: 结果
: C先生翻脸了,硬要说开店的本钱是我借他的,他才是老板(!?)
: 因为我也在店里工作,说我是他请来管帐的(我被贬为会计兼柜台收银!?)
: 现在四处说三道四,还说要公诸媒体,去爆料公社爆料(爆虾毁?)
所以你们店里面只有他一个员工吗?
真理越辩越明阿,
还是说你有什么事情是掌握在他手上,
让你只能够来ptt讨拍取暖?
: 担忧的点
: 其实营利登记是我的名字,店租契约也是我签的
: 本钱的部分更不用说了,他一毛也没出
: 本来应该没什么好担心,但是担心三人成虎这种事
: 店里的收入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深怕客人会跑光…
: 请教各位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你说的有可能"全部"都是真的,
但我的经验告诉我另一种可能性也非常高。
假使当初菜单甜点都是由这个人设计,
然后餐厅内外是由这个人来打理,
而你请了票人把sop跑上轨道,
饮料跟菜的做法都学会后把这人一脚踹开...
有没有这个可能性?
当然我也只是假设啦,
公堂之上假设应该不犯法吧...呵呵
作者: Winstonred (我讀勤益我驕傲)   2015-10-10 02:08:00
挖赛这篇文战力有点高 看来我要在PO一篇废文缓和气氛
作者: lanth123   2015-10-10 02:09:00
只要有分红就有权力查帐阿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10 02:09:00
楼上的废文连丢垃圾桶的价值都没有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10 02:11:00
其实是楼楼....妈的...隔那么多楼算不清楚啦
作者: evonre (Breaking Benjamin)   2015-10-10 02:11:00
你知道的太多了
作者: justcar (.....)   2015-10-10 02:11:00
战力满点
作者: upon515 (一事无成夫复何求)   2015-10-10 02:11:00
连锁店的料理是各分店自行设计吗
作者: waree (白熊)   2015-10-10 02:11:00
四楼拍拍..别怕别怕..
作者: Tenging (菜鸟)   2015-10-10 02:11:00
别开餐厅 开征信社都OK根本侦探眼光
作者: kfactor (三奈见)   2015-10-10 02:12:00
u可能喔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5-10-10 02:12:00
的确 看他可怜给他工作薪水就好 分红太夸张了
作者: cates (键盘万事通)   2015-10-10 02:12:00
所以园区领技术股的攻城师都可以查老板的帐??有这回事我都不知道咧...
作者: nyyjeter8 (一朗的右手)   2015-10-10 02:13:00
最早原PO真的古怪点太多 这篇都点出来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5-10-10 02:13:00
避重就轻讲半天讲不清楚又讲不到重点 估计80%是一脚踹开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10 02:13:00
谁叫他话讲一半, 留了一大堆八卦的空间...
作者: wolfking623 (卡比利亚的微笑)   2015-10-10 02:14:00
我怀疑有感情纠纷 哈哈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10-10 02:14:00
上市的公司都要可以查帐吧? 就算没上市,你没看财务报表怎么知道今年分红多少
作者: Tenging (菜鸟)   2015-10-10 02:14:00
技术股入股那个早就CEO还是协理副总 哪个没资格查帐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10 02:14:00
不过这篇没有讲到 line 上面那个员工说要还的‘本金’
作者: Tenging (菜鸟)   2015-10-10 02:15:00
基层少自以为高层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15:00
这种事就是要爆出来才有真相啊,
作者: gv390 (我讨厌我喜欢妳)   2015-10-10 02:15:00
可能有人把底层工程师,领到股票=技术入股=有资格查帐XDD
作者: hihi29 (无)   2015-10-10 02:16:00
推这篇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16:00
都如你所说,你还怕他爆?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10 02:16:00
来...那边的木村检察官, 你觉得咧~~
作者: wcm (云)   2015-10-10 02:16:00
技术入股的叫做股东,股东当然可以查帐,
作者: wolfking623 (卡比利亚的微笑)   2015-10-10 02:16:00
现在就等记者去查事情了
作者: s6525480   2015-10-10 02:17:00
嗯 缺钱开店又不敢去借来开的将才 台湾很多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10-10 02:17:00
他如果啥都没问题还需要来这边PO? 钱给律师去处理就好
作者: TaiwanSpirit (█████)   2015-10-10 02:17:00
但原PO后来说这家店没技术 不知道到底哪个环节...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19:00
有种东西叫法院,您不会不了解吧,这是八卦版喔,您走错路了
作者: Tenging (菜鸟)   2015-10-10 02:20:00
技术入股马云阿里巴巴帮忙上市的员工现在身家几个亿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0 02:22:00
这个法官会打脸!!重点没指出来.如果合约上没表名技术=插干股,就算你是大厨也无权看帐本(因为只会当做一般员工).要是有表名技术=有插干股=股东.而股东(就算请来的小小员工不是大厨也可以)就有权利看帐本
作者: s6525480   2015-10-10 02:22:00
哇拷 现在还来了帮马云上市丫里巴巴的将才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5-10-10 02:24:00
ㄎㄎ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0 02:26:00
还有对不起欧!!不是故意要打你的脸的.请原谅我>_<!!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10-10 02:26:00
老板看人可怜给高%分红真的很不可思议 鬼岛来说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27:00
噗,契约自由原则好吗?并没规定要载明于契约,就算是用line上答应也属有效,口头都算,你还是乖乖的照约定走吧,别想偷鸡。
作者: LEDtorch (阿哞)   2015-10-10 02:28:00
挖。。。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10 02:29:00
推文开始有意思起来了...这打什么脸?
作者: ilanvincent (vincent)   2015-10-10 02:30:00
要看当初在line怎么说吧,如果只是承诺分营利的一半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0 02:30:00
口头这个还要找当时第三在场人证.要是四个人在场四个都会问~如果没人证无效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10-10 02:30:00
从前面别人用原PO ID+PTT搜寻的个人文章感觉整合不起来先观望
作者: ilanvincent (vincent)   2015-10-10 02:31:00
当分红,不代表让他占一半的股权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0 02:31:00
而line也只能算口头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10-10 02:32:00
那为什么海绵宝宝总是被蟹老板屌打 蟹连蟹堡都不会煮
作者: ADIE2 (ㄚ呆)   2015-10-10 02:32:00
老实说一个厨师可以hold住店的 三万五时在太少了吧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10 02:33:00
是不是有人知道更多内幕啊...不贴出来太吝啬了吧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5-10-10 02:33:00
前几年我朋友去另一个朋友店里做 负责7成厨房 打时薪XD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0 02:33:00
然后如果以技术插干股的话!!也要看合约表明占几%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34:00
怕爆料的90%都是心虚……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10 02:34:00
连不要式契约都不懂还在喊打脸
作者: lazydoggy (懒惰的狗)   2015-10-10 02:34:00
啊不是就说这个员工只是加热而已吗
作者: Syffence   2015-10-10 02:34:00
对照原PO很多地方没讲清楚 这篇看起来颇合理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10-10 02:35:00
感觉某人不思该单方陈述疑惑之处,拼命助拳真是蛮有意思的
作者: s6525480   2015-10-10 02:35:00
如果能hold住全场 却不敢自己开店 那领的不够多也是应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35:00
line最好是只算口头啦,你呼拢谁阿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36:00
line这已经算证据了好吗?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10-10 02:37:00
不一定用自己的帐号PO吧,八卦有发文限制,借帐号也有可能
作者: belister (莫忘初衷)   2015-10-10 02:39:00
原po就说是连锁店了是要给什么技术入股啦 开85度c是还有技术入股喔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0 02:40:00
不要式契约这里就更麻烦!!两方还要验谎(测谎机上场).法官要是不用测谎机就直接依自由心证判决案例多(所以通常不要式契约都比较算是...看情形)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10-10 02:40:00
简单来说,一方认为自己是借钱的合伙人,一方认为对方是有分红的员工,有没有经营合伙关系这个看法庭上证据就好,乡民不用急着脑补
作者: belister (莫忘初衷)   2015-10-10 02:41:00
都说是连锁店连锁店连锁店 是要什么技术入股..
作者: lazydoggy (懒惰的狗)   2015-10-10 02:41:00
单纯觉得对方神经病而已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10-10 02:42:00
证据到哪,舆论到哪,不用急着选边站,不然到时候裤子没穿很丢脸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0-10 02:42:00
a5006078 line最好是只算口头啦,你呼拢谁阿 原po,po这些只能算口头.要看更早的
作者: BaGaJohn5566 (莫忘初衷)   2015-10-10 02:44:00
这种民事纠纷本来看片面就很不精准 常常都是这样
作者: a5006078 (玉米)   2015-10-10 02:47:00
当然是要看整个啊,你觉得原po会po对他不利的吗? 这经验法则都知道,所以我说上法院告就一翻两瞪眼了啦,原po走错路了
作者: nbg23456 (nbg)   2015-10-10 02:47:00
作者: ilanvincent (vincent)   2015-10-10 02:53:00
原po看来只是社会经验不足,想多听取意见吧
作者: RandyOrlando (兰迪)   2015-10-10 02:57:00
我看到竹科工程师的举例 笑翻XDDD
作者: habbit24 (修凯亚)   2015-10-10 07:17:00
推这篇
作者: mathrew (Joey)   2015-10-10 07:55:00
推这篇 观望
作者: mutwilly (Willy)   2015-10-10 08:56:00
勿忘督割,事情不是单方面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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