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人在现实生活中遇过得 HIV 的人吗 ?

楼主: TrueSpace (天使帝国IV神圣史诗)   2015-10-07 18:29:26
※ 引述《jayemshow (S.Kazumi)》之铭言:
: 小弟最接近的一次是
: 朋友的哥哥
: 没错
: 朋友的哥哥是 jay
: 然后大学在外就读
: 玩到中标
: 但讶异的是
: 我朋友说他哥哥有男友
: 哇靠
: 都得 HIV 了还敢跟他交往阿
: 真的不怕死
: 有人在生活中遇到 HIV 患者过吗 ?
HIV的病人在医疗院所里面超级常见的好吗
只是基于隐私,都没有讲出来而已
基本上呢,HIV最常见的原因,主要是注射性毒品成隐
毒隐者共用注射针头所造成
还有就是男同性恋患者之间的性行为
也是造成HIV传染的来源之一
其它如在红灯区的不戴套危险性行为
要不然就是母子垂直感染
再不然就是多重性伴侣之类的
都是传染、散布HIV的主要方式阿
然后HIV的潜伏期又相当久
可以长达十年
在HIV的病毒尚未发作
让带原者的CD4 T cell还没降低到变成AIDS之前
就是跟一般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他可能在你去便利商店买东西结帐排队时
就直接排在你的后面一位,你却浑然不自觉
他也有可能在你去游泳池游泳游累了
你要去游泳池旁的热水池泡热水
他就跟着你一起泡热水,泡得好舒服
不对,好像不只这样子喔
在你泡热水之前,他可能还跟你在同一座游泳池游泳
然后紧紧跟在你后面,纵使你用自由式(捷式)全速前进
他可能还是继续跟在你后头,跟你玩个不离不弃
更有可能的是,你在外面突然间通乐来了
想要临时找一间厕所解手,却发现公厕门有锁上
突然间厕所门打开了,走出一位刚刚坐在马桶上
顺畅的排泄完身体的负担的陌生人
当然离开之前有冲水,留下温暖的马桶座垫给你用
那位陌生人,说不定就是一位HIV带原者喔
不过各位不用担心,上述所形容的状况
都不会传染HIV的,真正可怕之处
在于医护人员于医疗院所对这些HIV带原者
有可能一不小心一个针扎
就被传染到HIV了,毕竟HIV带原者
在各医疗院所往往是无所不在阿
你怎么样都会遇到
而且外观往往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要检验HIV还要对方签同意书才能验
这点相当麻烦啊
HIV带原者就是这样
平常都还是可以跟你谈笑风生
一直到对方的CD4 T cell降低到200cells/mm^3以下
开始出现如卡式肺囊虫肺炎、卡波西氏肉瘤...等
这些AIDS患者出现的特有症状之后
才会揭露潮水褪去没穿裤子的真相阿
多去医疗院所、社会生活环境看看
你会更加认同我的答案
不过HIV带原者其实很好相处
只要避免掉HIV传染途径即可
真正可怕的是开放性肺结核带原者
那会将肺结核传染给众多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阿
TB群聚事件于公共卫生上,是相当棘手的事情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07 18:30:00
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有红灯区欧?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0-07 18:31:00
共用针头早就不是主流了...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5-10-07 18:31:00
您AIDS系的?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5-10-07 18:31:00
很恐怖 HIV患者为何不造册公布
作者: TISH12311 (1歌)   2015-10-07 18:32:00
由由柱意安全
作者: sisn (Shrinst)   2015-10-07 18:33:00
那B肝患者也造册公布好了,和中国一样,你说好不好?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5-10-07 18:33:00
HIV现在透过药物治疗跟慢性病(糖尿病之类的)ㄧ样可以不要歧视成这样吗?
作者: TISH12311 (1歌)   2015-10-07 18:34:00
为了医疗人员的安全应该要在健保卡上注记重大传染病
作者: nbg23456 (nbg)   2015-10-07 18:34:00
我得了HIVD
作者: sisn (Shrinst)   2015-10-07 18:34:00
http://tinyurl.com/nhhjfom B肝歧视 果然华人同血同源。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0-07 18:35:00
HIV投药都是花健保费,要不歧视很难= =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5-10-07 18:36:00
造册公布也太夸张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5-10-07 18:36:00
又骑士..笑 以台湾而言 绝大多数AIDS都是自找的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5-10-07 18:36:00
红的明显,共用针头再多年前是,但现在已经不是最多族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0-07 18:36:00
基本上aids是一个传染力的低的疾病...不是自找的人数?
作者: gn00383825 (让爱滋生)   2015-10-07 18:37:00
作者: TISH12311 (1歌)   2015-10-07 18:37:00
这一篇文章值 26 Ptt币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0-07 18:38:00
非洲非自找的占大多数 但在台湾......我敢说6成以上活该
作者: grooving   2015-10-07 18:38:00
这种类型的病本来就该造册公布 B肝 肺结核 AIDS都一样
作者: TISH12311 (1歌)   2015-10-07 18:38:00
不知道又去哪抄来ㄉ吧 之前不良纪录很多ㄌ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5-10-07 18:38:00
非受迫患者就算 罪有应得的AIDS患者每个都要偷掉税金
作者: sisn (Shrinst)   2015-10-07 18:38:00
母子垂直传染那种一出生就衰小得病的也有,全部一括处理喔?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0-07 18:38:00
除了医疗感染以外,非洲应该是教育问题吧......
作者: sisn (Shrinst)   2015-10-07 18:39:00
你要怎么分辨哪些患者是自己活该得病?自己填资料?
作者: grooving   2015-10-07 18:39:00
公布不是因为歧视 是为了所有人的安全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5-10-07 18:39:00
推一个 知识正确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0-07 18:39:00
我觉得注记ok 但要有相对应的保密方式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07 18:40:00
自己的安全自己保护 啊不就别滥药滥性就好惹像我肥宅处男 潮安全derrrrrrrr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5-10-07 18:40:00
疾管局会统计资料啊 你没在看新闻喔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5-10-07 18:41:00
要不要感染过登革热的注记ㄧ下? 也很危险^^
作者: grooving   2015-10-07 18:41:00
爱滋器捐就是案例 如果有造册公告 会有那种作业疏失吗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0-07 18:42:00
拿登革热来类比实在是...搞笑
作者: grooving   2015-10-07 18:42:00
就是把人权无限上网才会搞的那么难查 才会出现这种案例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5-10-07 18:42:00
还有脸说登革热 今年登革热这么惨 很大因素不就是AIDS害
作者: aoiaoi (苍井葵)   2015-10-07 18:44:00
鲁蛇边缘人如果造册列管 应该也能大幅降低社会事件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5-10-07 18:45:00
登革热跟AIDS有关? 愿闻其详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5-10-07 18:51:00
"登革热扩大疫调 受爱滋防治排挤" 自己学Google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10-07 18:54:00
觉得是小病的 那些侵袭性治疗就靠你了
作者: keric7 (班六六,六六班。)   2015-10-07 19:13:00
如果社会没有歧视,我相信很多感染者愿意公开,但目前状况还是很需要保护感染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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