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剃光头到案 辩贼有头发不是我

楼主: rpg (rpg)   2015-10-07 06:22:17
自由
剃光头到案 辩贼有头发不是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21623
惯窃潘科任日前与友人黄水祥侵入新北市淡水一间杂货店,
行窃黄姓老板放在柜台下的皮夹,
警方查出潘嫌涉案重大通知到案说明,潘嫌异想天开剃了个大光头后前往警局,
理直气壮指著监视器画面说:“这个小偷有头发,不是我!”
警方看着潘嫌的大光头,摸了一把后直言:“这刚剃的!”
潘嫌自知无法抵赖,才承认行窃。
警方调查,18岁潘男上月30日与30岁黄姓友人,
开车行经新北市淡水柔山路,在路旁杂货店买饮料,
发现店内只有85岁黄姓老翁,付帐时注意到黄翁从柜台下取出皮夹找钱,
2嫌心生歹念,假意离开并商讨行窃计画。
2嫌10多分钟后返回店内,由黄嫌佯装借厕所支开黄翁,
潘嫌趁机下手行窃皮夹,得手1万多元现金,淡水警方接获店家报案,
连夜调阅监视器追查,掌握犯嫌身分及驾驶的车辆,通知2嫌到案说明。
潘男接获警方通知,异想天开先到附近理发店剃成光头,才前往派出所,
面对警方出示监视器画面,他指著画面说:“这个小偷有头发,不是我!”
警方比对画面中人与眼前男子特征,
包括身形举止,认为根本是同一人,摸了光头男一把,
直言“你这头发根本就是刚剃的!要不要调监视器看去哪里剃的?”
潘嫌吓一大跳,只好认罪,并供出与黄嫌一同犯案。
潘嫌供称因缺钱玩线上游戏才行窃,赃款全花在游戏商城;
黄嫌否认共谋,辩称是潘的主意,与他无关。警方询后依窃盗罪函送法办。
作者: junki8957 (王子)   2015-10-07 06:23:00
这血还在波波波的流呢
作者: Kmmmmmmmmmmt (烟~)   2015-10-07 06:25:00
邱意表示:我有头发了 我又没头发了
作者: IJuBan (我就笨)   2015-10-07 06:25:00
昨天发文的剩文不是今天的剩文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15-10-07 06:26:00
黄水祥??? 那是前任房东的名字耶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cores (男儿当逆天!)   2015-10-07 06:34:00
干脆砍掉鸡鸡 说那难的不是我 我是女的
作者: QUIBECK (☆荣舞衣子大好き☆)   2015-10-07 06:42:00
XDDDDD
作者: ljxc (圣‧肥宅)   2015-10-07 06:46:00
你的头是刚剃的 还剃伤了 你根本不是少林和尚!!
作者: IGuessSo (IGuessSo)   2015-10-07 06:52:00
先诛少林 后灭武当 唯我明教 武林称王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0-07 06:54:00
八家将也没那么智障
作者: all0pha765 (765)   2015-10-07 07:09:00
XDDDDD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5-10-07 07:48:00
现在犯案的人都没想到有监视器吗?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10-07 08:23:00
应该把GG剁掉,然后说嫌犯有GG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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