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在判决文中指出,冯光远可不是只用“特殊性关系”,还包括:
蠢材、下流、人渣、混帐、王八蛋、败类、贱货、
特殊性关系…男妓、爱侣…特殊性关系
等用语,意指特殊“性关系”,不法侵害了金溥聪名誉权,这些贬损言论
透过媒体及网络等传送,使广大群众皆知。因此判决冯光远败诉。金溥聪
作为政府的高官,本就可受公评,但冯光远用这些词汇“公评金溥聪”,
本来就是在走钢索,会被判败诉,其实真的不是很意外。言论自由不该是
无底线的。
※ 引述《andersontom (鬼娃恰吉)》之铭言:
: 如果我是个公正的法官,我会看前后文吗?
: 可能会,可能不会。
: 但会的时候,我会着重在一个不算政治人物的政治人物可以想当啥官就啥么官
: 跟特殊性关系有无相关,有的话。
: 那后面的话讲得在难听,我都能接受。
: 想想扁案吧,法官都会拿道德出来讲了,国家公器被当私器用
: 讲一下特殊性关系就叫谩骂?
: 可惜,台湾的法官没包青天,连古代士大夫的气节都没有,能有啥道德建设的鸟蛋?
: 你判了有罪是怎样?
: 随便一下当驻美代表、一下当国安会秘书长、一下当官股的xx,骂一下会少块豆腐?
: 你法官都尸位素餐,难怪都可以容忍马金乱搞,容不下一嘴毛的政论名嘴嘴砲的骂?
: 这次连可受公评关键字都不想给冯老头了,他铁定又要被关了。
: 来个SOP吧。
: IF 有KMT党证 and not可受公评之事 Then 我骂总统=言论自由>>>人格权。
: ELSE
: 骂小小的国安会秘书长 and 可受公评之事 Then 人格权>>>>言论自由。
: 答案:
: 正常的就是要抑制政府执政党的嚣张气焰(上位者),纵使是少数党政府。
: 不然权利分立是为了啥?
: 都从政了,都是政府高官==政客了,还在纠结自己的小小道德完满?
: 去xx的伪善台北人,去xx的台北国民党。2008没多远,结果道德沦丧到这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