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院:冯光远指的就是特殊“性关系”

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0-06 19:32:30
※ 引述《superhan78 (superhan)》之铭言:
: 高院的判决书指出,冯光远曾在部落格中发文写到,“马英九执政近5年,除了他的爱侣
: 金溥聪…与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的驻美代表金溥聪”;他也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男性
: 属下藉著特殊性关系当上驻美代表,如果这不是男妓,那什么才是男妓”,透过这些上、
: 下文,特殊性关系指的就是男性娼妓关系。
: → shamanlin: 一审就摆明风向对而已 10/06 19:06
不是一审法官在看风向,是二马在一审后自己改变了风向
一审的时候,只有“特殊性关系”。
虽然大家都知道二马的意思是什么,
但是为了打官司,二马在法庭上面辩称那句的意思是“特殊性 关系”。
既然二马都这么说了,法官也就只能那样判。
(那时候八卦版上还一堆低能儿认为这样辩得很好,我也挺佩服他们)
后来是二马自己补了“男妓”,这才改变了风向。
男妓这词汇一出来跟那个特殊性关系连结,法官想帮二马都没搞头了。
不过也许二马准备拿宪法出来抗辩吧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5-10-06 19:33:00
就是一个自以为潇洒的中二屁孩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5-10-06 19:33:00
自己补自己刀....实在很....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15-10-06 19:34:00
shamanlin不意外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10-06 19:34:00
那种诡辩的说法 法官会采信 素质也很低落阿有点像中二小屁孩做错事被老师骂时还在打嘴砲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0-06 19:34:00
一看就知道意有所指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10-06 19:35:00
老师还采信这种嘴砲
作者: BS1017 (( ′-`)y-~)   2015-10-06 19:35:00
他完全自爆,ㄏㄏ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5-10-06 19:37:00
法官当时采信是对的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10-06 19:37:00
不然每个人都乱骂人 上法院凹一个新解不就好了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5-10-06 19:39:00
一审法官是对的, 他必须选择采信或不采信, 没有特殊原
作者: kenro   2015-10-06 19:39:00
冯老也在法庭上自己往那个方向偏 且大家也都知道他是何意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5-10-06 19:40:00
因为从林益世到顶新 日月光 法匠跟捡茶官 都一直在告诉
作者: mayjan   2015-10-06 19:40:00
冯光远到底在干麻 讲男妓不是害死自己吗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5-10-06 19:40:00
也没啥好害死自己吧 只是回归到他本人意思
作者: mayjan   2015-10-06 19:42:00
我真的怀疑冯光远是否真的有能力当立委 廉政委都无法胜任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10-06 19:42:00
金小刀如果后来去引用新的文章 那这有朔及以往的问题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10-06 19:43:00
新文要告新案才算数 不然起告点后的东西不可以当证据
作者: mayjan   2015-10-06 19:43:00
冯光远如果不要大嘴巴 或许也不会有今天的后果像吴宗宪 那个综艺也不是本行 没事单挑吴宗宪干麻
作者: YSJ543 (胜利组的人生)   2015-10-06 19:44:00
他自己玩死阿 被一票人吹成白目国宝 讲话就开始不遮
作者: Chengzer   2015-10-06 19:45:00
一审采信是合理的,二审金就是主张冯在庭内,庭外说法不同冯一审赢了就要咬定庭内的说法,等定谳在说出真话也不迟
作者: hellogym (ㄎㄎㄎ)   2015-10-06 19:52:00
国宝级白痴啊 自己补刀补死自己被宪哥照妖镜一照就现形 真够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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