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特殊性关系”金溥聪逆转胜 冯光远

楼主: dswen (牛河)   2015-10-06 12:35:51
※ 引述《yvonne10126 (透)》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
: 2.完整新闻标题:
: “特殊性关系”金溥聪逆转胜 冯光远判赔100万
: 3.完整新闻内文:
: 作家冯光远前年在脸书批总统府资政金溥聪“做多少伤害台湾新闻专业、道德的下三滥

: 情,最后还不是靠着跟马英九的特殊性关系……拿下台湾驻美代表职务。”还骂金“人

: ”、“烂货”等语,金怒告冯加重诽谤另求偿200万元。刑事部分已判冯无罪定谳,民

: 部分一审认为冯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善意言论,日前判冯免赔、免道歉,金上诉后,高

: 法院今判冯光远须赔100万元并在4大报头版登报道歉1天。全案可上诉。
: 此案上月在高院开庭时,金溥聪首度为了驳斥“特殊性关系”而现身法庭,他斥责冯对

: 要马总统跟他“出柜”,出庭却辩称是讲“特殊性的关系”而非“特殊的性关系”,还

: 称“不会欺压出租车司机”,暗亏冯曾在脸书骂运将。
: 冯光远则盯着金说:“你这些年做了这么多事情,对台湾民主的伤害……你有跟子女解

: ,uncle冯为什么要这样骂你吗?”并呛金:“你是同性恋、异性恋还是双性恋,不关

: 的事!”
: 金溥聪日前上广播节目受访,说到外面一直传说他跟马总统出柜,就连他就读中学的女

: 都跟他说,有人用男妓、人渣、下流胚子骂他,还问“爸爸你是不是(同性恋)?是为

: 么还要跟妈妈结婚?”这些传闻造成家人困扰,他上法院是希望厘清新闻自由跟滥用新

: 导)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6/705309/
: 5.备注:
: 冯最近运势不好喔~
其实会翻盘也不太意外啦
政治人物是不是就应该接受评论家恶意的谩骂(二马先生指涉小刀是甲甲,其实比恶意谩骂
更靠腰XD)
本来就涉及价值判断
每个人都不一样的
法官也是人,当然价值观也会不同
有认为政治人物就是该死
就算民众恶意辱骂也是刚好,都算是“善意评论”
也有法官认为,政治人物也是人,也应该享有一般人的法律保障(不被恶意攻讦的权利),
只是因为是政治人物,所以应该要有一定的容忍程度。但并非无限上纲
其实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啦
我个人是比较倾向前者
而这次判决似乎倾向后者
只能说
二马这次算是运气比较差吧
应该要去找师傅改运惹
作者: kuninaka   2015-10-06 12:36:00
小心喔,以后骂政治人物都会被灭口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36:00
那冯参选过,算不算政治人物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0-06 12:36:00
讲性向这已经超过可以接受公评的范围了吧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10-06 12:37:00
宪神影响力太大了 不然现在乡民开始批斗法官看颜色
作者: kuninaka   2015-10-06 12:37:00
这判决对徐弘廷很有利风向这样吹的话,以后国家机器就可以全动起来了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10-06 12:37:00
连言论自由都没有了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10-06 12:38:00
这早就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了 要不然某楼我说你是死甲甲看你会如何
作者: kuninaka   2015-10-06 12:38:00
冯光远自己是政治人物,连一个出租车司机都不肯放过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38:00
言论自由无限上纲
作者: do3do3   2015-10-06 12:39:00
言论自由不代表可以乱说话~
作者: kuninaka   2015-10-06 12:39:00
言论自由是国家与人民的关系
作者: kawazakiz2 (轮蛇)   2015-10-06 12:39:00
自己大嘴巴爱讲法院认证男妓,会赢才有鬼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39:00
请冯光远立个切结书,保证以后不告任何骂他的人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10-06 12:40:00
放屁蠢货烂人嘴放屁你家小孩不堪...这叫言论自由??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40:00
以维护公众人物得受公评的言论自由
作者: bj45566   2015-10-06 12:40:00
1) 冯现在也是政治人物和当初他讲特殊性关系时的定位不同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10-06 12:40:00
因为马今有特殊性关系 所以冯当然可以恣意大放厥词
作者: kuninaka   2015-10-06 12:40:00
冯自己都参选了,他的标准不一样,他当然不行这样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5-10-06 12:40:00
我认为楼上某几楼有特殊性关系
作者: kuninaka   2015-10-06 12:41:00
只是有多少人会这样看?
作者: bj45566   2015-10-06 12:41:00
2) 他得意过头一审后到处讲这是"法院认证的男妓"==婊法官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41:00
真实的恶意,是这次判决的重点
作者: kuninaka   2015-10-06 12:42:00
反观阿扁的气度就是跟人不一样
作者: bj45566   2015-10-06 12:42:00
一审判无罪根本没认证只是为了尊重言论自由,他玩过头了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42:00
还有实际的侵害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10-06 12:42:00
真实的恶意 真的很妙的说法
作者: kawazakiz2 (轮蛇)   2015-10-06 12:43:00
还可以上诉,我现在想看他怎么凹下去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44:00
我比较好奇民事判决的第三审是事实审还是法律审,真的不知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10-06 12:45:00
二马会不会进一步说 二审法官跟马金有特殊性关系?XD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10-06 12:46:00
冯输了就脑羞骂人小孩.下次开庭连法官小孩一起骂啊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10-06 12:47:00
冯上诉书可以引用高院判决理由书 再以放屁两字评论后面在烈士宪法和解释书 以表彰绝对捍卫言论自由   列示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06 12:49:00
快点背宪法跟释宪文给法官听喔不是背,......是照稿唸
作者: a2080259 (小白)   2015-10-06 13:01:00
冯弱到爆,崩溃刚好。
作者: seccret ( )   2015-10-06 13:02:00
没水准的言论还自己洋洋得意,输了最好
作者: az64   2015-10-06 13:02:00
难道这就叫做乐极生悲吗赶快拿宪法和吴庚大法官出来呛撕发不公
作者: BrianXBlue (AnotherBrian)   2015-10-06 13:17:00
乡民那时候胜诉开心得要死 还说法院认证 怎么转向了?
作者: Chengzer   2015-10-06 13:57:00
乡民是因为讨厌金的干政,冯一审胜诉后的言论已逾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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