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被起诉 罪名行为失当
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5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今天证实起诉前行政长官(特首)曾荫权,两项罪名都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
廉署中午发出新闻稿确认起诉曾荫权的消息,并表示曾荫权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应
讯)。
曾荫权现年70岁,是首位被起诉的卸任特首。
据公布,廉署对曾荫权的首项控罪,指他涉嫌于2010年底在大陆深圳东海花园租住的房屋
,其业主是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
而曾荫权主持召开的行政会议审议雄涛提出经营广播有限公司时,曾荫权并未申报相关利
益。
廉署对曾荫权的第二项指控,指他于2010年建议向一名建筑师授勋时,没有申报他与这名
建筑师的相关利益。
曾荫权上午曾到廉署接受调查。廉署表示,廉署准予他保释外出,以待下午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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