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冯光远因为痛批马金体制而出名的时候,
社运圈里面就已经有人说冯光远未来对他们是颗不定时炸弹。
(奶昔哥也是)
肚子里其实没有什么真材实料,
不过就是当时舆论一面倒的不满马金体制时,
那些辛辣戏谑的文字成为许多人情绪发泄的出口。
但是仔细检验,里面除了情绪发泄,再也没有什么实质建设性的内容。
说穿了,顶多就是个高级酸民,
但是却以为自己已经具备成为政治人物的能力。
这次的冯吴辩论更是一览无疑,
冯光远具有综艺圈的编辑经历跟人脉,但是对上吴宗宪沈玉琳却被压着打。
很难想像,冯光远以后去当立法委员会是什么样子?
他有审查预算报表的能力吗? 他具备公共工程的基本知识吗?
他了解自己选民的实际需求吗?
从他跟吴宗宪的辩论就知道,冯光远陈义过高、不切实际,
沈玉琳一句“创意不花钱,执行创意很烧钱”就让冯光远无法应对。
徒有理想,但是对于现实上的诸多限制置若罔闻。
实在让人很难不担心,
他当上立委后是不是只是让国会又多一个只会出张嘴却不懂执行面的草包委员?
冯光远不但不承认自己没料,
还振振有词地说他讲宪法言论自由跟释字509号是在教育吴宗宪这个“蠢材”。
释字509号的重点是遇到可受公评的公众议题时,
发动刑法公然侮辱罪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
因为公然侮辱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这种案件都要司法介入就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而且你讲出粗话,就算法律不责罚你,社会舆论也会反击,所以交给大众自行判断。
除非是重大贬损对方人格,而且对于沟通毫无建设性,才有发动刑法的必要。
也就是,宪法或许保障了你侮辱他人不会轻易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能,
但宪法从没保障你讲这种话还可以不受社会谴责的权利。
而且民事上对于侵害名誉权的赔偿责任认定的宽严与刑法完全不同,
你说别人蠢材或许不会有罪,但很可能要赔钱或登报道歉。
冯光远不要以为自己赢了几场跟金小刀的官司就成了言论自由专家了,
很多理解都有偏差。
讲“放屁”来评论事情,格调就是比较差,真的没什么好辩的。
现在还直接讲吴宗宪“蠢材”,甚至连吴宗宪小孩都要牵扯进来,真是作贱自己。
吴宗宪也讲过一堆更不雅的措辞,平常也是靠损人在制造笑点,
但是吴宗宪这次上节目开头就说自己“本来就不高尚”、“干这行就是这样”,
一副“反正观众就是爱看我这个调调,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的态度。
但是冯光远你是要参选立委的,吴宗宪可没说自己要涉足政坛。
在综艺圈走无赖路线搞搞笑可以,在政坛走这种没格调路线就等著变蔡正元吧。
看看黄国昌跟洪慈庸,两个人现在都在勤跑基层补足自己的弱点,
结果之前除了陈为廷奶昔事件不说,现在又冒出个冯光远当拖油瓶。
如果不希望台湾政坛好不容易萌芽的第三势力就此毁在冯光远手上,
冯光远还是赶快出来道歉,然后回去好好充实自己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