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恋表妹陪过夜 挨告略诱不起诉
新竹谢姓男子恋上17岁表妹,双方互动暧昧,表妹的父母担心出乱子,阻挠2人交往,岂
料表妹气到离家出走,还叫表哥北上带她回新竹姑姑家“冷静”一晚,隔天才返家,但父
亲仍气到怒控外甥略诱。由于表妹证称是她主动跟表哥回新竹不是被诱拐,新北地检署日
前将表哥不起诉。
没发生踰矩之事
处分指出,现年29岁的谢男和读高中的表妹互有好感,2人常用手机通讯软件LINE聊天,
感情逐渐升温。表妹的父亲怀疑2人有暧昧情愫,担心出乱子也担心影响女儿课业,曾警
告外甥不准接近女儿。
表兄妹对此不满,表妹更心生离家念头,今年3月初晚间,她向表哥表示想“静一静”,2
人约在板桥火车站碰头,连夜一起回新竹,表妹还将手机关机,隔天晚上才打电话向父亲
报平安并回板桥,表哥因此挨告略诱。
表哥表示,是表妹叫其北上带她回新竹,他没限制表妹自由,也没发生踰矩之事。表妹父
亲也指出,女儿离家后他联系不上,隔天晚间才接到女儿电话,得知是外甥带走女儿,女
儿返家后他随即没收手机,不让2人联络。
四亲等不得结婚
检方认为,少女是出于自由意志离家,且未被限制自由,并非表哥用不正手段引诱,处分
表哥不起诉。律师林富贵指出,依《民法》规定,旁系血亲六亲等内不得结婚,若这对表
兄妹的父母是亲兄妹或姊弟,两人即属四亲等旁系血亲,即便相爱也不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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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八卦妹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