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3 08:04:00 联合报 记者林缙明/宜兰报导
教师工会:团体协约 应尽速完成
宜兰县教育处受县内42所中小学委托,与宜兰县教师工会进行团体协约,教育处前天向校
长、家长团体报告结果,其中,工作8小时、禁搭便车条款、导护工作等争议条文删除,
家长团体不满意,要求暂停协商;宜兰县教师工会昨天发出声明,主张尽速完成团体协约
核可程序,禁止搭便车及教师健康检查补助择期再协商。
宜兰县家长会长协会前天于教育处的说明会上,质疑协商条文结果与法源有牴触,要求教
育处暂停一切协商。教育处长文超顺回应,对家长团体建议予以尊重,但会照流程走完协
商程序,10月8日进行全县校长、家长团体说明会,对外说明协商结果。
县教师工会发表声明,县内42所国中小团体协约历经2年半、召开近40场会议,其中30条
内容已于9月11日达成协商共识,却被县家长会长协会一再干扰协商,甚至还提出“暂停
团协”要求;工会强调,团体协约规范教师劳动条件、提升教育品质,经双方讨论完成协
商,依法有据,呼吁少数反对的家长团体自重。
县教师工会表示,30条完成协商的条文已通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希望县府及42所协
商学校尽快完成团体协约核可程序;另对于禁止搭便车及教师健康检查补助条款,应择期
再协商。
文超顺强调,团体协约县府依程序办理,其他团体的建议会倾听并尊重,等到10月8日完
成跟校长、家长团体报告团体协约内容后,就等学校自行处理并提报县府核可,走完法定
程序。
http://udn.com/news/story/6885/1225681-%E6%95%99%E5%B8%AB%E5%B7%A5%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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