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特别权力关系者,系指国家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对于该特定人民,如公务员,军人
或学生,享有的支配全能,并使该特定人民立于服从的地位。
小鲁我看到中女中学生为了可以在校内穿短裤而争取权利,表示赞同。
但是网络上却有一方人认为不可取,并说:今天开放短裤?那明天是不是要开放拖鞋?
如果要争取权益?那是不是要争取女校开放男生就读,不然是不是性别歧视?
学生应该要学习服从、适应规则,如果要争取合理的权益,那军人是不是也要争取
并搬出特别权力关系,认为学生本当服从是合情合理。
由于小弟我完全没有法律常是概念,敢问各位高手在人间的大大水水们解惑
难道依照法律上来看真的这么不容余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