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要求荷兰妓院老板能讲妓女母语
2015年 10月 2日
欧洲法院作出裁决,荷兰妓院老板必须能够使用妓女的母语进行交流,才能雇佣这样的妓
女,以防止她们受到虐待。
在法庭作出这项裁决之前,阿姆斯特丹地方当局曾拒绝向在这个城市红灯区租用妓院橱窗
的一名雇主发放新的营业执照。
欧洲法庭说,阿姆斯特丹地方政府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这个妓院老板不会讲妓女的母语
匈牙利语和保加利亚语,不能询问她们是否被偷运,是否被强制卖淫。
这位妓院老板争辩说,他可以请翻译,也可以使用网上的计算机翻译软件。
这位老板还引述欧盟单一市场的规定条款,指责阿姆斯特丹市市长的决定是“歧视性的”
和“不合理的”。
公众利益
但是,欧洲法院拒绝了他的申辩,并形容有关决定符合公众利益。
荷兰允许合法经营妓院,经营妓院必须在当地登记注册。
但是,有关当局一直在关注偷运人口和虐待妓女的行为。
欧洲法院发表声明说,欧洲法院认为,要求妓院老板能够同他所雇用的妓女用同样的语言
交流,这是可能的。
声明说,只有这样,包括阿姆斯特丹著名的橱窗妓院在内的妓院才能避免针对性工作者的
虐待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据报道,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工作的妓女之中有大约四分之三是外国人,主要来自东欧
、非洲和亚洲。
(编译:跃生)
http://goo.gl/ThB4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