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脱离狼爪!少女遭猥亵3年 和同学玩“交换日记”曝光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7967 三立 2015/10/01 10:49:00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苗栗一名国中女生小婷(化名)遭年逾50岁的林姓男子猥亵超过3年,从国小开始,至少
12次,小婷在交换日记写下心声,同学告知老师才让事件曝光,一审检方认为量刑太轻,
再提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维持原案重判38年的“宣告刑”,但“执行刑”却只有5年半
。
持续3年猥亵的行为,在小婷与同学的交换日记内曝光,内容写道:“班导所说的强暴事
件,正是我的心声,我真的有点想哭。”“他对我毛手毛脚,甚至亲吻我的胸部。”“I
really feel sad now!(我现在很难过!)”早在先前,小婷就曾反映被猥亵,但当时
父母没有报警,好在同写交换日记的同学向老师反映,才让小婷脱离魔爪,据《自由时报
》报导,小婷出庭时情绪崩溃,指称林男最后一次猥亵她时,还说“妳为什么都不让我爽
一下?”显示小婷已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苗栗地院对林男判宣告刑38年,但执行刑只5年半,苗栗检方认为林男犯行超过3年,造成
小婷的心灵创伤难已恢复,38年与5年半的差异太大,因此提出上诉。台中高分院则认为
,林男恶行虽造成小婷严重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但林男罪行比强制性交轻,一审判5年
半,二审法官认为判决没有违误,维持宣告刑38年,执行刑5年半,仍可上诉。(整理:
实习编辑黄如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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