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929/27097539
台风假没薪水?! 双口律师被批乱说
今天包括北北基等都放了台风假,没上班,究竟有没有薪水?
律师吕秋远脸书谈到台风假,他说这种“假期”的性质,类似事假。老板有权扣一天薪水
。如果到班,也没有加发一天薪水。所以,即便明天宣布不用上班上课,那也就是我们的
薪水被扣,换得一天在家休息,如此而已。这不是假期,这是我们自己用钱买下来的时间
。
此文一出立刻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说,之前放台风假还是全勤、没扣薪呀!另一名执业律
师哲夫立刻在脸书打脸说:“双口律师别乱说吧!”
哲夫律师举《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中华民国98年6月19
日劳动2字第0980130513号函》以及《100劳上19》的判决见解说:“台风假,就不能扣薪
呀;来上班,要算两倍薪喔!”(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
六、天然灾害发生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
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
分:
(一)劳工工作所在地经辖区首长依“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以下称作业
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劳工因而未出勤时。
(二)劳工工作所在地未经辖区首长依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惟劳工确因台风、洪
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迟到工或未能出勤时。
(三)劳工工作所在地未经辖区首长依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惟其居住地区或其正
常上(下)班必经地区,经该管辖区首长依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致未出勤时。
七、劳工因前点所定之情形无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发工资。但应雇主之要求而出勤,
雇主除当日工资照给外,宜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之协助
。
九、事业单位或雇主未参照本要点办理,致有违反劳动法令情事者,依各该违反之法令予
以处罚。
节录《100劳上19》判决
依台湾目前社会现况,劳工于台风日本得停止上班,即如被上诉人所言其未到并不算旷职
,劳工冒风雨交加之生命危险上班多系出自于雇主之要求, 此时雇主抗辩非其要求而系
劳工自愿上班,即应由雇主负举证责任,本件被上诉人并未能举证明上开台风日非其要求
而系上诉人自愿上班,则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加倍给付该二日之延长工时薪资,应属有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