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绳和流亡政府之类的介绍与废话就不多说了
自己回头去看和约等文件
直接看美国的台湾关系法 就有重要线索了
请自己去美国在台协会网站看
我节录最重要的一段
台湾关系法
第十五条:
为本法案的目的
1. “美国法律”一词,包括美国任何法规、规则、章程、法令、命令、美国及
其政治分支机构的司法程序法;
2. “台湾”一词将视情况需要,包括台湾及澎湖列岛,这些岛上的人民、公司及
根据适用于这些岛屿的法律而设立或组成的其他团体及机构,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国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
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当局(包括政治分支机构、机构等)。
所以懂了吗
该做什么大家都很清楚了 文件已经写的非常清楚
多少年来美国不断告诉世界 不会支持台湾独立
美国跟中国保证说这块地我不会抢 但我有主权
ROC现在我不承认 但它是治理当局 代替我治理台湾(这些文字请爬文就可以找到)
法律上 台湾适用于美国法律 但如果台湾有法律 就优先适用于台湾法律
美国有义务提供台湾防卫之类的...blabla
要注意 台湾关系法是在美国与ROC断交后国会紧急开会颁布的法律
时间是197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