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偷排废水 二审判涉案4人无罪
自由
半导体日月光电子公司K7厂偷排废水案,高雄高分院今天二审宣判,一审被判有罪缓刑的
厂务处长苏炳硕等4人,全部获判无罪,一审判罚日月光三百万元也免罚,高雄地检署表
示,将待收到判决书之后,再看后续处理。
日月光公司废水排入后劲溪。(资料照,记者张忠义摄)
日月光二审宣判,庭外不少人士关切。(记者蔡清华摄)
日月光电子公司K7厂于民国103年10月间偷排废水污染案,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0月依《废
弃物清理法》“任意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判处苏炳硕有期徒刑1年4月,缓刑4年、废水
组主任蔡奇勋1年6月,缓刑4年、废水组工程师游志贤1年10月,缓刑5年、刘威呈1年8月
,缓刑5年。
判决理由是,日月光K7厂之废水处理,非属事业废弃物之范畴,不适用有害事业废弃物认
定标准,对于废清法“任意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判处,是指应依法令规定之方式为之而
未为,且无积极后续处理,造成环境卫生之为害,然日月光K7厂案发时,已投入比平日多
一倍之液碱中和处理池内酸碱值,并获得改善,当日处理后废水也符合放流标准。
处理过程虽有应变处理能力不足,方式或有改进之处,但非任意弃置、恶意排放废水,与
《废弃物清理法》四十六条第一款“任意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构成要件不符,故不成立
该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59636
5.备注:
就说了嘛...都是废水的错! 好好的水不当为什么要成为废水呢?! 真没没出息